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GT(连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可门港经济区(一期)污水管网系统工程(勘察设计)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4】57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可门港经济区(一期)污水管网系统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连江县可门港经济区工业园区一期范围内; 2.3.工程建设规模:该工程建设主要内容为污水管网,管径分别为1.6米、1.4米、0.8米不等,总长度约为35千米,以及一座5万吨/天污水泵站,一期总投资规模约为9000万元。 2.4.投资估算:一期总投资约人民币9000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和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福州可门港经济区(一期)污水管网工程施工区域:可门工业区一期范围内:横向管网铺设:沿湾大道(约4km,其中一条1.5km,一条2.5km)、申远北路(约2.4km)、横一路(约7.8km,共2条)、横二路复线(约1.5km)、横三路(约4km);纵向管网铺设:纵三路(疏港公路至横一路段,约4km,2条)、纵二路(疏港公路至横一路段,约4km)、港湾大道(疏港公路至横一路段,约0.8km)、申远东路(约1.7km)、纵一路部分路段(约1.5km);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横一路与纵三路交接处;具体排污方式及位置应根据环评结果确定。投资估算9000万元(具体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2.6.2.内容:勘察(包括初勘、详勘、地形复测、工程断面测量等各阶段测量)、测量、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预算编制和后续阶段指导及配合等工作。 2.6.3勘察设计成果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施工图审查。 2.7.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具备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 3.4.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勘察单位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且勘察单位和其签订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两家单位的投标文件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以无记名方式报名。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8月2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代替〔须持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9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191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招标文件。 8.2.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按每延米129元计取,在宕渣上布孔的每孔多补助500元(实际勘察钻探的数量以现场签证为依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坑园镇溪尾路58号,邮编:350512; 电话:180*****294;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闽东电机研究所四楼,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联系人:杨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号:100495200980010001 汇款凭证上应注明“FZGT(连江)*******”,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上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导正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