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园区基础设施改造二期设备招标公告

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园区基础设施改造二期设备招标公告

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园区基础设施改造二期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4-3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园区基础设施改造二期设备招标项目已由科发建复字【2014】86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采购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一标段:燃气锅炉的采购、安装等全部内容;
二标段:空气压缩机的采购、安装等全部内容;
三标段:空调机的采购、安装等全部内容。
2.2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大路3888号;
2.3供货期: 60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锅炉安装3级及以上资质,制造厂家须具有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由制造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空压机安装资质,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由制造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安装3级及以上资质,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由制造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第三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2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以上各标段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并在长春有服务机构可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由制造厂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投标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装人员资质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3楼311室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
4.2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司发售,招标文件费8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8月18日13 时30分(即开标时间),地点:教育宾馆五楼会议室(即开标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大路3888号
联系人:冯群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联系人:齐超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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