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前进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新建前进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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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留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新建前进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屯留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新建前进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投发[2013] 5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屯留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SXZDF********,建设地点:屯留县西街村前进社区,建设规模:27714平方米,设计周期:30日历天,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由建筑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申请函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叁套)于2014年 7月 28日至2014年 8 月 1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 8: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屯留县招标办 参加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 年 7月 28日至2014年 8 月 1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在 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屯留县住房保障和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正大
城乡建设管理局 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牛群青 联 系 人:王紫
电 话:****-******* 电 话:134*****342

2014 年 7 月2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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