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22年学生食堂大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安大学2022年学生食堂大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MD-*******F-03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2年学生食堂大米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338万元,招标人为长安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2年学生食堂大米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大米:优质粳米(一级、东北米)550吨、籼米150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年学生食堂大米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经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是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商或一级代理商;

(2)、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代理商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授权书、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商投标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其他形式供应商参照法人企业执行;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类似供货业绩;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7)、本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3月03日09时30分到2022年03月0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厅(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王寺街道征和四路

沣东自贸产业园2号楼2楼会议室(三))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北校区后勤1号楼后勤管理处3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北校区后勤1号楼后勤管理处3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本公告发布媒介《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长安大学招标信息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安大学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联系人:王梅

电话:187*****128

电子邮件:********82@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生食堂 大米 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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