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烟囱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垃圾焚烧发电烟囱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现就郓城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囱施工工程(招标编号为SY2014-JJZB02号)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工程建设地点为:郓城县张营镇二十里铺;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
1.2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 8月 20日前,总工期120日历天;
1.3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1.4 资金来源: 自筹  。
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报名及标书领取时间:2014年7月 26日至2014年 8月 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方式有以下两种,投标人可按任选一种方式进行报名和领取标书:
①、投标单位须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到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一楼基建管理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投标人免费领取;
②、投标单位也可以将投标函(包括投标人名称、拟投合同包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7@QQ .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人,招标人收到报名函后,将招标文件免费发送给投标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包括二级)资质、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包括二级)资质及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包括二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3.3. 具备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项目经理资质(须经年检合格);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有火电厂或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烟囱施工业绩。
4.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合理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伍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内
电话:136*****462 传真: ****-********
联系人:李秀梅
开户名称: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厦门兴业银行文滨支行
帐  号: 1299 1010 0100 1597 2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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