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专家论证意见
“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专家论证意见
“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专家论证意见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名称:“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市委政法委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单位为:浙江湖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该单位是经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公安厅批准,于2007年1月在湖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准注册成立,是湖州地区唯一一家具备武装押运资质的专业金融护卫服务公司。
2、该单位具有多年的政法工作经验,熟悉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保管规范要求,从2018年开始,一直承担湖州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交付的,全市刑事案件重要涉案财物保管工作,工作经验相当丰富。
3、该单位自主研发的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对接全省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和公安、检察院、法院之间做到相关数据交汇、信息共享,实现了涉案财物专业化、智能化运营,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同时,还落实了高标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所有库房均参照银行防范要求,有力地保障了涉案财物保管的安全性,具有市保密局颁发的保密证书。
为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规定,已具备了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经专家论证小组合议,认为可以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浙江湖州安邦护卫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安邦护卫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长桥南路 969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 系 人:胡烨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李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41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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