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榆林河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施工第六标段(设备采购运行)、监理第二、四标段(二次)
瓜州县榆林河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施工第六标段(设备采购运行)、监理第二、四标段(二次)
瓜州县榆林河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施工第六标段(设备采购运行)、监理第二、四标段(二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瓜州县榆林河水库清淤工程项目已由瓜州县水务局以瓜水发【202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筹措资金,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瓜州县榆林河水库清淤工程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运行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计划完成瓜州县榆林河水库清淤工程,主要包括库区清淤工程和堆渣场工程。库区清淤面积47.3h㎡,清淤量164万m3,其中,无水清淤130万m3,水下清淤10万m3,水力清淤24万m3。堆渣场工程主要包括挡渣墙、排洪渠和排水沟等。
2.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3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2月28日
总工 期 :336日历天。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3个标段,其中:1个设备采购运行标段,2个监理标段,具体分标如下:
施工第六标段(设备采购运行):购置绞吸式挖泥船1艘及配套的抽吸、输送砂管等附属设施设备,以及本标段设备试运行阶段的设备调试、人员培训等相关服务措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第二标段:施工监理+水土保持监理:主要对第三、四标段(施工)所属清淤范围水库K1+133.89~1+706.31,清淤面积约19.8hm2,累计清淤量为74万m3,以及该标段施工交通工程、临时道路、临时办公生活房屋、施工仓库等其他施工临时工程和相应的水库清淤、堆渣场工程的水土保持等工程的施工(包括变更)期监理,相应的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及工程各阶段验收,缺陷期处理监理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移交期监理。
监理第四标段:环境保护监理:要对榆林河水库清淤工程的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包括变更)期监理,相应的临时工程、施工监理及工程各阶段验收,缺陷期处理监理以及竣工资料编制、整理、移交期监理。
4.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六标段(设备采购运行):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8年1月-2020年12月)财务状况良好。投标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船舶出售、租赁等相关经营范围)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监理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2018年-2020年12月)财务状况良好。
2.监理第二标段:
(1)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gov.cn)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 org/)进行单位填报。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7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2项同类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工程监理业绩是指水库清淤或河道整治项目),并具备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7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2项同类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工程监理业绩是指水库清淤或河道整治项目)
3.监理第四标段
(1)投标单位须具备环境保护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7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1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具备完成本工程施工监理的技术力量,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指开工日期在2017年1月以后,完工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前)至少有1项水利工程施工的监理业绩。
4.监理第二标段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监理第四标段拟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1人)。以上人员须提供企业2021年7月-2021年12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并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从业人员登记。注:以上所有资料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查询结果的为准)。
2. 凡由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禁止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在期限内的单位(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gov.cn/)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失信黑名单或在甘肃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笔签署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及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承诺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确因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有上述情况,将依法对有关投标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接受参与本项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投标单位只能参加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7.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必须是可查询的网查业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法查询的,视为伪造,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8.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必须按照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建设的通知要求进行企业信息录入,具体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jtx/index2. html)“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投标单位、自然人)代理机构主体信息完善操作手册。企业信息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录入,因企业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若在投标截止日前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中查询不到企业相关信息,则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于2022年03月03日至2022年03月07日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投标登记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单位需先在酒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方可参与。
2.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递交: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于2022年03月07日下午17:30时之前,将《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一式四份及《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一式四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文体路2-1号),否则不予受理。递交方式如下:
(1)现场递交(注:递交投标投标信息登记表等资料的人员需提前将自己以手机短信查询的行程轨迹截图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确认15天内无省外居旅史的人员方可将投标投标信息登记表等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04@qq.com)
(2)邮寄(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新城街道文体路2-1号,联系人:潘墨,联系电话:188*****857/173*****723,邮寄时须在投标投标信息登记表背面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QQ邮箱,并将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04@qq.com,(邮箱发送快递单号时请备注企业名称)因快递导致投标投标信息登记表无法按时送达,所造成的后果,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网上开标时间:2022年03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www.ggzyjypt.com.cn/)进行,投标人需在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下载制作工具,具体操作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完成网上投标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项目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经济信息网网站同时发布。
2.公告期:2022年03月03日—2022年03月07日。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施工第六标段(设备采购运行):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监理第二标段: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监理第四标段: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系统自动生成
账号:系统生成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4日9时00分前到账,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出具的回单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须知:
1、新系统银行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模式,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保证金操作手册》。
2、缴纳方式: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可选择转帐、电汇、电子保函方式,并按选择的方式按时转账或进行投标保证金资料的提交,不能按时转账或按确定方式进行资料提交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电子保函方式:电子保函申请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的通知》和“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
(2)转账、电汇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转账、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未缴纳视为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瓜州县榆林河水库清淤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李学玉
联系电话:181*****668
代理机构:酒泉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文体路2-1号
联系 人:班文静/潘墨
联系电话:188*****857/173*****723
邮箱:********04@qq.com">********04@qq.com
2022年03月02日
瓜州县榆林河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施工第六标段)(设备采购运行)
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经济性质 |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
委托代理人 (本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 |||
注册资金(万元) | |||
服务宗旨 |
注:1.本表内填写的信息须与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内的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表由投标单位自行填写,必须为机打原样,手工填写无效、与本表不一致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3.本表仅限于瓜州县榆林河水库清淤工程项目(施工第六标段)(设备采购运行)的投标单位使用。
瓜州县榆林河水库清淤工程项目(监理第标段)
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2022年月 日
监理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
企业资质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年检结果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经济性质 | 年检结果 |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职称 | ||||
企业人员概况 | 总人数 | 人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人 | ||
管理人员 | 人 | 其他人员 | 人 | |||
本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注册编号 | ||
用于本项目的其他监理人员 | 人员 | 专业 | 姓名 | 职称 | 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以上专业人员包含但不仅限于……) | ||||||
主要检测设备 | ||||||
监理业绩情况 |
注:1.本表内监理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内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表由投标单位自行填写,必须为机打原样,手工填写无效、与本表不一致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3.本表仅限于监理标段的投标单位使用。
投标单位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人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名称)投标及项目实施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含社保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及实施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8.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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