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服务比选公告

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服务比选公告

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服务比选公告

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在雄安新区已完成投资项目备案(雄安备案[2021]17号)。根据项目进展,拟启动该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对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服务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服务
1.2项目编号:2240STCX0480
1.3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启动区中部
1.4建设规模:启动区XAQD-0020宗地,项目共分为三个地块D02-04-10、D02-04-11、D02-04-14。
建设用地面积为60598.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3.5万平方米,地上9层,地下2层,建筑功能为:
研发、实验、演示、体验、会议、机房、配套设施、设备用房、地下车库等。
1.5估算价:87万(含税)。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XAQD-0020宗地的现场踏勘、钻孔勘察、取土检测、原位测试、工程物探、土工试验、出具勘察报告、协助专家评审、协助开挖放线、验槽、配合施工、参与竣工验收等工作。详见勘察任务书要求。
1.8服务期限要求:
1)D02-04-10地块的勘察报告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14日历天内提交,以满足初步设计单位在3月28日前完成设计需要;
2)D02-04-11、D02-04-14地块的勘察报告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提交。
3)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按建设单位要求,完成本合同内的其他工作,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止。(最终以项目实际工期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处理期内)或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申请人自行承诺,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
(16)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
上述不得存在的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申请人应按第六章申请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
2.2专项资格要求
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能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b.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在中国境内自2019年2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申请人应独立承担过1个单项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或单项投资金额不小于5亿元或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业绩时间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上勘察业绩包括单独的勘察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中包含申请人承担勘察任务的业绩,申请人独立承担勘察任务部分的合同额或工作内容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
同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国家级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页(并提供查询网址)(如有)、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采购内容及金额页、签字盖章页)。若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申请人勘察范围内独立承担的勘察工作内容、合同金额等信息,则还应提供项目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复印件。(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2)须提供合同委托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连续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5)信誉要求: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比选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或比选)、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比选)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选(或中选)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上述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6)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年度或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7)其他要求:①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②应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按照比选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标书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
2、售标时间:2022年3月2日9:00至2022年3月7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发放标书地点: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比选文件暂停现场发售,以电子邮件送达比选文件的方式发售。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4、标书获取方式:购买时请同时提供:
①为便于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并开具发票,请提供《联系信息表》及《开票信息表》签字件,以上表格请申请人自行前往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招标专区-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downloadcenter/;
②比选文件款项应以汇款方式交纳,须提供比选文件款项及邮资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2240STCX0480+标书款”字样。
说明:申请人以汇款方式邮件购买。须将以上①项扫描件、word格式电子版和②项扫描件一并发送至“获取比选文件指定邮箱”。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购买人能及时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比选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申请人购买相应标包比选文件后视为该标包报名成功。
“获取采购文件指定邮箱”为:anle@sstc20.com,报名咨询电话为:***-********。售价:人民币500元。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14日9时30分
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板正南大街23号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层会议室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如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建议采用顺丰快递(不接受到付),并至少保证申请文件于递交截止时间前1-2天送达递交地点,未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或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申请人如采用邮寄递交方式,视其自愿承担因物流原因导致的一切风险,并自行承担责任。
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开启申请文件,并通过视频系统进行远程公开唱价,视频链接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后5分钟内通过邮箱发送到获取比选文件时预留的电子邮箱中,请及时登录邮箱查看。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公开比选公告。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奥威路122号
比选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联系人:张雪源、张瀚洋、赵悦、封勋
电话:****-*******131*****357
邮箱:zhangxy@sstc20.com
七、其他

发布单位 :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雄安

标签: 岩土工程勘察 产业园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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