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同OA办公系统开发实施项目询价公告
东莞市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同OA办公系统开发实施项目询价公告
东莞市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同 OA办公系统开发实施项目询价公告
东莞市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需采购一家软件开发单位,现将相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东莞市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同 OA办公系统开发实施项目;
2、采购范围:
旗山公司协同OA办公系统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上会业务、行政事务、人力资源、请示管理、会议管理、工作简报、汇总事项、接待/会议/活动备案、信息中心类、办公用品、任务交办、文件管理、公司资讯、个人工作台,共16大模块;
3、项目地点:东莞市东城区;
4、服务时间(供货时间/工期):
本项目的开发周期为:自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6月9日为止;
二、项目发布
本采购项目信息在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gsy.com.cn/)发布。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具备/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具备 同类型 项目经验,要求2017年01月01 日起至2022年01月01 日,完成至少1个同类型 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相关发票等证明材料。】
4、人员要求:响应人拟派项目专职人员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用户需求书》。响应人须仔细阅读本用户需求书,因未详细了解本用户需求书造成报价项目遗漏,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五、完成时间
本项目的开发周期为:自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6月9日为止。
六、支付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款,乙方完成收文办理、发文办理的开发后并交由甲方进行测试,甲方对上述展示书面确认后,乙方提交合同价款8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80%。
(2)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一年并办理完结算工作后,乙方提交合同价款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
(3)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与本合同总价款条款中增值税税率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构成违约;在甲方除支付质保金(若有)外的最后一期款项前,乙方须连同当期支付款项发票和质保金(若有)发票一并提交给甲方;若后期出现质保问题,按照质保责任和条款,部分或全部扣除质保金(若有)的,不退还相应金额的发票。若合同执行期间,遇国家税务政策调整所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按照不含税价格调整结算价格。
七、报价
采购限价:¥169000.00元(含税)。
本项目发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实行固定价格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专家评审费用等在项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响应人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描述工作量可能与最终实际工作量存在差距的风险。
八、定标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询价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小组将相关询价情况按程序审批并确定成交人。
九、采取的合同文本
合同签订的依据为询价函、响应文件及补充说明等。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在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响应人收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请款材料和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十、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本项资料如有不全,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1、报价函(模板)及报价清单(模板);
2、法人证明(模板)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模板)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函(模板);
5、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6、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等、相关发票等证明材料)。
7、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响应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表单格式报价,响应文件必须装订完整,于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装有响应文件的文件袋须贴有密封条,于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并提供响应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光盘)。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2年3月8 日(星期二)上午09:30 。
2、开标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八一路1号机关二号大院9号楼103会议室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39*****056
十三、注意事项
1、若响应人未按规定时间将文件送达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响应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响应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将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4、成交单位对采购文件中技术条款作出的负偏离,采购人如不接受,可要求成交单位以采购文件的要求为准,如成交单位拒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或取消合同。采购人不作任何补偿。
东莞市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3 月2 日
询价函-东莞市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同 OA办公系统开发实施项目.docx
询价公告-东莞市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同 OA办公系统开发实施项目.pdf
询价函-东莞市旗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同 OA办公系统开发实施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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