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准件加工及修复招标公告
非标准件加工及修复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非标准件加工及修复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0627-14Z86448
2.招 标 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3.招标代理: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滕州卷烟厂非标准件加工及修复项目
4. 招标规定及要求情况
(1)项目标准要求:
根据年度预计加工的非标准件清单和预计采购总量,通过招标择优选定三家合格供应商。
(2)其他要求:
招标人按照招标确定的预计加工的非标准件清单单价和预计采购总量,分别与3家入围中标人签订年度框架加工合同,签约的3家单位均作为日常发生的非标准件加工及修复的采购供应商。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采购时,三家入围单位分别报价,以所签订合同清单单价作为此报价的最高限价,选择单价报价最低者为非标准件(修复件)加工业务的加工供货商。
5.服务时间:
(1)在接到招标人服务需求后, 12小时内给予答复。
(2)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按照要求完成非标准件的加工制作并交付使用,应急时不得超过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年检和纳税,注册资本在50万元及以上,具备机械加工能力。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之日起上溯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开具的发票类型为17%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必须具备组织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具有国内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退还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2.如果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时,招标人保留不接受该投标报价的权利,投标人承诺对此表示理解和同意。
3.投标(现场)活动正式开始后,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请投标人提交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交评标委员会审验,不提交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审验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前附表列明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通过电汇形式交纳,其他形式一律无效,投标人必须在8月22日15时之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中,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退还至交款账户;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退还至交款账户。
六、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3家入围中标单位共同支付,每家中标单位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三分之一。各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根据综合得分第一名中标人的中标金额,依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的80%计算。
七、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方式(以现场报名方式为主)。
1.现场报名需提供投标响应函、营业执照副本盖章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盖章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
(1)投标人全称;
(2)投标人企业简介;
(3)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
(4)保证金退付的收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需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及要求同上,经扫描后发送报名邮件至招标代理邮箱(响应函须另提交word版电子文档1份),同时将购买《招标文件》款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
八、报名时间、地点
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02日上午9:0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00-16:30,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412室。逾期不接受报名,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300元/份,对于符合报名要求的投标单位,我公司将发放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8月25日9:00(北京时间)。
2.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递交至滕州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楼第三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2014年8月25日9:00。
4.开标地点:滕州卷烟厂联合工房二楼第三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地 址:滕州市解放街9号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业务联系人: 孙先生 电 话:****-*******
电子信箱:sdtzsjl@126.com
招标代理: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海辰大厦A座412室
联系人:马宁、胡廷凯
电 话:****-********、********
电子信箱:sdzbtz@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济南文化西路支行
帐 号:****************0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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