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关于申报省消费中心城市2022年度实施项目的通知
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关于申报省消费中心城市2022年度实施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商贸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通知,启动2022年度消费中心城市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按照《四川省消费中心城市培育方案(2020—2022年)》及《南充市培育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实施项目主要支持方向为:
(一)建设新型商圈。支持传统商贸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转型升级;支持建设商旅文体农新型消费发展示范区;支持改造提升步行街;支持打造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
(二)集聚消费资源。支持建设免税店,发展首店经济、品牌经济;支持培育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等大中型企业。
(三)发展夜间经济。支持丰富提升夜间消费业态,完善夜间消费配套,营造夜间消费新场景,加快夜间经济数字化,探索夜间经济指数,优化夜间消费环境,打造地标性夜经济示范集聚区。
(四)创新促销方式。支持举办中国(四川)国际熊猫消费节分会场系列促销活动,支持开展汽车(含新能源汽车)促销及下乡活动。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支持方向,且应于2022年至2023年3月底实施完成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原则上位于顺庆城区内。
(三)同一项目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报中央和省级各类财政资金。
(四)项目业主单位或所属企业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项目申报企业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四川)”“信用中国(南充)”网站“联合奖惩”栏目“失信黑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五)项目申报时间应于2022年3月4日前完成,超过时限一概不再受理。纸质文件统一A4纸打印装订成册,封面加盖申报单位鲜章报送区商务局市运股4份,同时报送电子档。
三、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表(格式见附件);申请单位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实施方案(建设期限内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内项目投资情况;项目建设目前进展、目前项目建设投资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项目建成后情况及效益分析;分析(年营业收入、上缴税收、解决就业人员);项目相关立项文件、审批文件;项目相关合同、协议,目前相关投资依据等。
请各街道、部门积极推荐和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将组织第三方进行评审打分,择优推荐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附件:1. 2022年四川省消费中心城市项目申报表
2. 省消费中心城市项目申报和资金使用承诺书
3. 省消费中心城市项目申报指南
南充市顺庆区商务局 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2022年3月2日
联系人:王静慧 电话:186*****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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