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乡镇项隘馨园二期工程室内空气环境检测招标公告

五乡镇项隘馨园二期工程室内空气环境检测招标公告


五乡镇项隘馨园二期工程室内空气环境检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乡镇项隘馨园二期工程 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鄞发改投【2020】10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东部新城拆迁补偿款60000万元,项隘村筹措15000万元,其余由五乡镇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室内空气环境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项隘村。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844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460平方米,其中住宅91629平方米,幼儿园4983平方米,文化礼堂及物业、社区等配套用房15280平方米,地下室41568平方米。

项目概算总投资:88082万元,其中工程费69852万元。

招标控制价:254400元 服务期限:接招标人通知后3天内到场进行检测,及时提供满足鄞州区质监站备案要求的《检测报告》,检测工作满足交付进度要求。招标范围: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室内空气环境检测服务,并按规范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质量要求:满足行业规范及国家规范要求,出具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服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3.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资质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项目范围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并在有效期内;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省级以上建设工程检测岗位证书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3.5其他:3.5.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5.2 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3000元整

保证金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

(2)投标保证金采用以下形式:

形式: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乡镇交易系统中的“投标—缴纳保证金”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后,请各投标人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乡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提交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4.3款。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收退规则按《关于投标保 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100米)。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育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0楼

联系人:朱张杰、林颖、赵镇

电话:****-********

备注:

9.1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100 米)。

9.2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具体形式请所有投标人以开标当天防疫为准。

9.3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申请人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第 9.1、9.2、9.3 条款自动作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检测 室内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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