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西安分公司玉米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3月4日西安分公司玉米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受中储粮集团西安分公司委托,2022年3月4日14:00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及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中央储备玉米轮入竞价采购交易,请交易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我要卖粮→参加竞价交易→政策性粮食轮换采购交易”参与交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重点提示内容详见加粗字体部分):
一、交易时间
2022年3月4日14:00(周五)
二、品种、数量及要求
1、品种:玉米
2、产地:不限
3、生产年限:2021年
4、数量及标的分布:数量约7500吨(标的信息请详见当期交易清单)
5、采购单位:
中宁直属库(联系人:吴晓东137*****333)
榆林直属库(联系人:崔建国182*****110)
具体入库地点详见当期交易清单。
6、价格类型:散粮到库价
7、本交易安排为预公告,交易日的实际采购数量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交易清单为准。
8、本场报价梯度:5元/次
三、质量标准约定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1351-2018)及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70-2015)的2021年产二等及以上新季宜存玉米。具体质量指标:水分含量≤14.0%,每超0.1个百分点扣量0.12%,超过15.0%(含)拒收;净粮入库;霉变粒≤2.0%,不完善粒≤8.0%;色泽、气味正常,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标准(GB2761-2017);掺混陈粮拒收。
四、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汇款
保证金210元/吨(履约保证金20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参与交易的会员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工作日当日16点前)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汇入保证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P),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如遇问题,请致电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或注册地省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4、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
五、交易方式
本次竞价交易范围包含种粮大户自然人和具有经营资格的国内粮油贸易、生产企业。未注册会员在交易前须前往就近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登记注册后方可参与交易。同时,为落实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交易人员现场聚集,本次交易活动采取网上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鼓励会员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对确有需要到省级粮食交易中心现场进行交易的,需遵守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会员下单交易前,应充分了解交货地点所在地区的疫情防控政策。
六、交割、验收与结算
1、履约时间:本次竞价专场成交合同的履约时间具体以交易清单约定时间为准,均衡交售,合同时间过半,交售数量应不少于标的数量的50%。
2、数量、质量验收:数量以买方地磅数量为准;粮食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进行初检,初检合格入库,初检不合格的粮食可由双方共同取样复检。
3、结算方式:买方在对卖方送到的粮食检验合格入库后,双方按照入库进度可分批签订《入库通知单》及《验收确认单》,交易中心根据《验收确认单》分批结算。
4、委托方在合同规定的入库期内按到货进度付款,到货数量为到货验收合格后结算单数量。卖方为企业法人单位的,货款支付至总货款的90%以后暂停支付,剩余10%货款在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结清。卖方预交保证金待交割完毕后一次性释放。
七、其他
1、本次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
2、因货款结算需通过网上平台,货款在粮食验收合格入仓后3-5个工作日内支付,竞采客户应提前做好资金预算。
3、本次竞价交易,卖方如果是具有经营资格的国内粮油贸易、生产企业,须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开具增值税发票视为合同履约内容,双方因开具增值税发票需延长履约时间的,履约时间可适当延长。
如果卖方为种粮大户自然人,须提供自产自销证明,且单个自然人本次竞采数量不超5000吨。
4、买卖双方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参与交易,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保自身交易行为合法合规。
5、《粮食竞价采购交易规则》《交易授权书》《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以及本次交易拟签署的《粮食竞价交易购销合同》等有关资料见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2年3月3日
标签: 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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