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2013年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检察机关2013年业务装备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贵港市检察机关2013年业务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依据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903)的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的贵港市检察机关2013年业务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贵港市检察机关2013年业务装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HC(GG)*******GGG
三、招标组织类型:部门集中招标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 电视机1台、扫描仪10台、复印机2台、录音笔1套、检验仪1套、全景摄像机1台、特写摄像机1台、10倍高清高速球形网络摄像机1台、拾音器1个、高清视音频解码器1个、温湿度显示屏1个、硬盘2000G20个、高清摄像机5台、装订机5台、传真机5台、便携式投影仪2台等,具体情况详见项目需求一览表。
六、投标人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1. 发售时间: 2014年7月29日至2014年8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贵港分部(贵港市新区二路世纪花园第B幢第B 9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陈章文电话:****-*******
八.报名资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1、2014年度企业开具的有效介绍信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明期限及日期)。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按公告要求的顺序装订并提供壹份,材料合格并齐备方可购买公开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4年8月19日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贵港分部(贵港市新区二路世纪花园第B幢第B 9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8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贵港分部(贵港市新区二路世纪花园第B幢第B 9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贵港市世纪花园第B幢B9号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
2014年7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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