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托幼及小学(配建限价商品住房和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方案招标公告
居住、托幼及小学(配建限价商品住房和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方案招标公告
通州[2014] 5 号 通州区永顺镇居住、托幼及小学项目(配建限价商品住房和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建设方案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住宅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及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建设分期 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603768平方米,共分 二 期开发建设。其中: 一期建设范围:东至潞通新路、西至运通路(潞苑中路)、南至潞苑二街、北至潞苑一街(中坝河故道南街) 二期建设范围:东至运通路(潞苑中路)、西至靶场路(陈列馆路)、南至潞苑二街、北至潞苑一街(中坝河故道南街) 二、建设内容 一期建筑面积235285平方米 建设内容: 住宅楼C01#(13381㎡)、C02#(13381㎡)、C03# (限价房24683㎡)、C04#(限价房16315㎡)、C05#(限价房16332㎡)、D01#(限价房16982㎡)、D02#(限价房32806㎡)、D03#(限价房32856㎡) 公建C06#(1527㎡)、C07#(10㎡)、C08#(1524㎡)、C09#(150㎡)、C10#(150㎡)、D04#(7247㎡)、D05#(688㎡)、D06#(10㎡)、D07#(1222㎡)、D08#(680㎡) 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360㎡,D04#首层)、室内文体活动中心(1988㎡,D04#一、三、四层;1000㎡,D04#地下1层)、室外文体活动场(300㎡,D04#一、四层;6000㎡;室外)、配套商业(1500㎡,C06#;1497㎡,C08#;554㎡,D04#;688㎡,D05#;1195㎡,D07#)、菜市场(300㎡,D04#地下1层)、社区居民委员会(300㎡,D04#二层)、社区服务站(300㎡,D04#三层)、物业管理用房(100㎡,D04#二层;200㎡,D04#地下1层)、托老所(1345㎡,D04#一至三层)、老年活动场站(300㎡,D04#二层)、存自行车处(5250㎡,各栋住宅地下,按2辆/户,配套400辆/万㎡,1.5㎡/辆计算)、居民汽车场库(20048㎡(非人防居民汽车场库;平时用途为汽车库的人防建筑为12096㎡)、幼儿园(3360㎡,A区)、小学(15958㎡,B区);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邮政所(300㎡,D08#首层)、配电室(150㎡,C09#;150㎡,C10#;150㎡,D04#首层;180㎡,D08#首层;150㎡,2#地下车库地下2层)、燃气调压箱(用地面积36㎡)、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26㎡,D03#地下1层)、密闭式清洁站(150㎡,D08#首层)、公厕(50㎡,D04#首层;50㎡,D08#首层)、垃圾分类投放站(仅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锅炉房(400㎡,2#地下车库)、污水再生利用装置(289㎡,2#地下车库;182㎡,D02#地下2层)、再生资源回收点(100㎡,2#地下车库)、中水泵房(100㎡,2#地下车库);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25977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 25085.7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27972.7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 2014年8月15日至2017年2月28日 二期建筑面积 368483 平方米 建设内容: 住宅楼E01#(16482㎡)、E02#(16482㎡)、E03#(12823㎡)、E04#(24203㎡)、E05#(28452㎡)、E06#(24226㎡)、E07#(12823㎡)、F01#(24398㎡)、F02#(32208㎡)、F03#(24371㎡)、F04#(6512㎡)、F05#(16455㎡)、F06#(21117㎡)、F07#(21144㎡)、F08#(14315㎡) 公建E08#(1675㎡)、E09#(1278㎡)、E10#(75㎡)、E11#(1278㎡)、E12#(1327㎡)、E13#(150㎡)、E14#(150㎡)、F09#(1174㎡)、F10#(962㎡)、F11#(1214㎡)、F12#(75㎡)、F13#(1214㎡)、F14#(815㎡)、F15#(150㎡)、F16#(150㎡) 公共服务设施 配套商业(1675㎡,E08#一、三层;1278㎡,E09#一、二层;1278㎡,E11#一、二层;1327㎡,E12#一、二层;494㎡,F09#一层;962㎡,F10#一、二层;1214㎡,F11#一、二层;1214㎡,F13#一、二层;815㎡,F14#一、二层)、存自行车处(9945㎡,各栋住宅地下,按2辆/户,配套400辆/万㎡,1.5㎡/辆计算)、居民汽车场库(平时用途为汽车库的人防建筑为23487㎡);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开闭所(450㎡,E09#一、二层)、配电室(150㎡,E13#;150㎡,E14#;180㎡,F09#首层;150㎡,F15#;150㎡,F16#;150㎡,1#地下车库)、燃气调压箱(用地面积36㎡)、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30㎡,F03#地下1层;160㎡,1#地下车库)、公厕(50㎡,F09#首层)、垃圾分类投放站(仅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锅炉房(1050㎡,1#地下车库)、污水再生利用装置(737㎡,F03#地下2层)、中水泵房(150㎡,1#地下车库); 本期区域内代征道路 32043.3平方米 ; 本期区域内绿化33661平方米; 本期区域内代征绿化 12135.1平方米。 计划建设时间:2014年 10月30日至2017年10月30日。 三、拆迁进度 项目区域内拆迁已完成。 四、建设程序 1、一期项目: C01#、C02#、C03#、C04#、C05#、D01#、D02#、D03#住宅楼应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内文体活动中心、室外文体活动场、配套商业、菜市场、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物业管理用房、托老所、老年活动场站、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幼儿园、小学公共服务设施,邮政所、配电室、燃气调压箱、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密闭式清洁站、公厕、垃圾分类投放站、锅炉房、污水再生利用装置、再生资源回收点、中水泵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内容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D03#住宅楼楼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一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与二期项目的临时隔离措施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 施工围挡 。 如一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地膜覆盖防尘 。 2、二期项目: E01#、E02#、E03#、E04#、E05#、E06#、E07#、F01#、F02#、F03#、F04#、F05#、F06#、F07#、F08#住宅楼应与配套商业、存自行车处、居民汽车场库公共服务设施,开闭所、配电室、燃气调压箱、有线电视光电转换间、公厕、垃圾分类投放站、锅炉房、污水再生利用装置、中水泵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二期建设内容内道路一同办理工程施工招标、竣工验收; 最后一栋F08#竣工验收前,应完成二期区域内的所有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道路及代征道路、道路照明、绿化及代征绿化等。 其中:临时隔离措施采用施工围挡。 如二期项目在绿化季节完成,建设单位应负责完成本期区域内的全部绿化;如非绿化季节完成,应有防尘措施,措施为地膜覆盖防尘 。 五、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本项目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为:东至潞通新路、西至靶场路(陈列馆路)、南至潞苑二街、北至潞苑一街(中坝河故道南街) 建设单位:北京东方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 2014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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