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村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永和村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2013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明安镇台梁村土地整治项目、2014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苏独仑镇永和村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3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明安镇台梁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经由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巴国土资字【2014】109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014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苏独仑镇永和村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已经由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巴国土资字【2014】110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招标人:乌拉特前旗国土资源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三)招标编号:TXJ-***-*******、TXJ-***-*******
(四)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境内
(五)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一项目区:2013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明安镇台梁村土地整治项目。
共分为4个标段,其中第1、2标段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施工标段,第3标段为机井工程施工标段,第4标段为电力工程施工标段。
第1标段:东至甘泉铁路和固察线公路交叉处,西至项目区新建生产路6及白庙子村西的冲沟处,南至项目区边界固察线公路,北至项目区边界甘泉铁路。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第2标段:东至项目区新建生产路6及白庙子村西的冲沟处,西至色麻沟村,南至项目区边界固察线公路,北至项目区边界甘泉铁路。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第3标段:项目机井工程。包括改建机井工程、管理房工程、机井首部工程、机井到管理房干管铺设工程及相关设备等。
第4标段:项目电力工程。包括高压线架空工程、低压线地埋工程及相关设备等。
第二项目区:2014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苏独仑镇永和村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共分为4个标段,其中第1、2、3标段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道路工程、防护林工程施工标段,第4标段为电力工程施工标段。
第1标段:东至改建二级田间道02,西至项目区边界,南至项目区边界,北至项目区边界。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道路工程、防护林工程、标段内设备的采购等。
第2标段:东至二级田间道34、35、53、21、23,西至改建二级田间道02,南至烂大渠(项目区边界),北至项目区边界。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道路工程、防护林工程、标段内设备的采购等。
第3标段:东至项目区边界,西至二级田间道34、35、53、21、23,南至烂大渠(项目区边界),北至项目区边界。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道路工程、防护林工程、标段内设备的采购等。
第4标段:项目电力工程。包括高压线架空工程、低压线地埋工程及相关设备等。
注:投标人可对每个项目区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资质单位在一个项目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六)计划工期:2014年8月28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共126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 第一项目区:2013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明安镇台梁村土地整治项目。
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施工标段(第1、2标段)、机井工程施工标段(第3标段):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等中的任一资质证书;
电力工程施工标段(第4标段):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电力标所在地行业要求、费用以及协调调试、接火、供电等事宜由电力中标企业自行解决。
第二项目区:2014年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苏独仑镇永和村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道路工程、防护林工程施工标段(第1、2、3标段):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等中的任一资质证书;
电力工程施工标段(第4标段):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电力标所在地行业要求、费用以及协调调试、接火、供电等事宜由电力中标企业自行解决。
(三) 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且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四) 财务状况良好,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注:1.施工单位在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注册证书原件在旗(县、区)国土资源局留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须按照不同的标段配备不同的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
2.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区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企业须提供甲级资质,方可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报名方法、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法
1. 报名网站: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注册报名的方式,在新指定网站进行,网址http://116.113.28.83。投标人需登录新指定网址注册用户进行报名 (在此之前已注册过的用户可直接使用原用户信息报名)。原网站http://116.113.80.100/login.asp在今后停用。
2. 电子相册:首次使用新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需在登录后先按照“电子相册”栏内要求上传各项资料,上传扫描件时如果一个证件有多页,必须逐页扫描后合并为一张图片(jpg格式、小于2M)上传,上传的扫描件要求字体清晰、端正。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审核通过后,才可继续进行下一步报名程序。如出现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被退档的情况,投标人需按照审核要求修改后重新上传。之前已上传电子相册并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则可省略该步骤直接进行下一步“选择标段”。投标人可随时上传电子相册。
3.选择标段:投标人在电子相册审核通过后,在系统的“招标报名”栏中,选择标段。在进行此项步骤时,投标人需慎重选择标段并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照选定结果交纳所需费用,选定结果在点击报名后不得更改。如出现投标人选定标段与其交费情况不对应,按交费无效处理。
4.提交资料:在选定标段后,投标人需按照要求上传该板块中需提交的扫描件。上传时,如果一个证件有多页,必须逐页扫描后合并为一张图片(jpg格式、小于2M)上传,上传的扫描件要求字体清晰、端正。完成以上要求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材料。
5. 点击报名按钮:投标人按顺序完成以上所有步骤后,在系统的“招标报名”栏中点击报名按钮完成报名程序,等待审核。经审核后,如投标人提交资料不合格,出现退档情况,请各投标人查看审核意见,并尽快按照审核意见的要求更改后重新报名,在报名期间只有一次退档重新提交资料报名的机会。审核通过的视为网上报名成功,方可缴纳费用。
(二) 网上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7月28日9时00分至2014年8月5日17时00分(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六、交纳费用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应于2014年7月28日9时00分至2014年8月6日17时00分期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将报名资料费人民币3000元(每个投标单位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只交纳一次3000元)及招标文件费每标段1000元(包括招标文件及图纸),投标人须按照在报名网站上实际点选的标段数相加后的金额,一次性交纳至:
户名: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
账号:1556 0625 2636
开户行: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营业部
行号:********5944
(二)售后不退不换。所有费用必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的,视为交费无效。招标文件和图纸只提供电子版,须在报名网站下载(下载时须插入“投标人U-key”)。逾期交费的投标人将视为交费无效。
注:投标人必须在报名网站的基础信息中填写“纳税人识别码”,才可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未填写纳税人识别码的投标人视为报名资料不齐全,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报名资料费发票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领取。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 通过网上报名程序的投标人在报名费和招标文件费交纳完成并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确认收到后,即可使用U-key在报名网站上下载相应的招标文件及图纸。(首次参加报名的企业需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正确交纳上述费用后 , 由授权委托人来我中心领取U-key,如授权委托人因故不能到场,投标单位需委派持“领取U-key授权委托书”的相关人员领取。)。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二)领取U-key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座3楼305室。
(三)授权委托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开标时到场的授权委托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的投标为废标。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人应于2014年8月18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单独密封)和投标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分(单独密封)以及投标单位证书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北国风光酒店4楼会议厅(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赛罕区东影路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二)办理完递交手续的投标单位退场,当天下午15时00分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三)2014年8月19日9时00分将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部分进行开标,地点为北国风光酒店4楼会议厅(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赛罕区东影路33号),所有投标单位代表要准时到场参加。
九、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一)投标人应于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从之前选定的标段中点选有意向标段,再将已点选标段保证金金额相加,一次性汇入保证金账户(交纳报名资料费及购买标书账户即保证金账户),保证金金额按内国土资发[2012]213号文件执行。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4年8月18日10时0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确认保证金到账,投标人才可继续参与后续的开标环节。
注:投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的;
2.投标人点选有意向标段保证金总数与投标人实际汇入保证金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公告中交纳保证金应将点选的有意向标段金额相加一次性汇入的要求,私自分笔汇入保证金账户的;
4.投标人在汇款凭证上标明标段名称的;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交纳保证金时,在汇款凭证中的汇款用途中填写“保证金”即可。
(二)投标结束后,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划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在公示期满后登陆报名网站,在报名网站内下载打印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交回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未中标的投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持加盖本单位财务章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退还手续办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注:中标人交回保证金回执单及未中标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座3楼交易大厅,第七和第八窗口。
十、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 *******
资料费和保证金确认及保证金退还电话:****-*******;*******
乌拉特前旗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287、****-*******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赵女士
联系电话:133*****634、136*****224、***-********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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