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坪沙村烟水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下坪沙村烟水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青溪镇下坪沙村烟水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DB-2014-44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溪镇下坪沙村烟水配套工程,已由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14〕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埔县青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烟草行业专项补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规模:新建1条排洪渠道960米。
2.2、招标范围:水利建安工程(按设计、预算文件);
2.3、预算造价:约423.17万元;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工程地点:青溪镇下坪沙村;
2.6、建设工期:90个日历天内完工 。
2.7、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分别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建安B类和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质检员须持有上岗证;
3.5、投标人须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是省外企业的,须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
3.6、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单位法人代表必须与招标单位法人代表当面签订合同,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7、信誉要求:
3.7.1自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作出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7.2处罚期限不在2014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开标截止时间范围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7.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仍参加投标的,中标后将取消中标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投标申请书(从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B)复印件;(3)技术负责人的水利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4)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C)复印件;(5)质检员上岗证书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原件;(7)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2014年4月至6月的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8)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9)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材料(省外企业提供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 的证明材料);(10)拟派的注册建造师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以上材料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4.2投标人应严格按以上顺序编写报名资料并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报名资料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4.3上述资料由本工程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现场摄像录入信息系统查询备查。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必须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携带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于2014 年8月5日上午9:3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246号建设大厦九楼)。2014年8月5日16 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8月6日至8月12日(9时到16时,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 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 年8月26日9:30 时,提交到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246号建设大厦九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将被拒绝,同时在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8、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招标人(盖章): 大埔县青溪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 大埔县青溪镇坪石街
联系人: 肖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