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州环审批〔2021〕106号
阿州环审批〔2021〕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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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州环审批〔2021〕106号
阿坝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松潘县大姓乡地柏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松潘县大姓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松潘县大姓乡地柏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松潘县大姓乡地柏村。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的情况下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属于“未批先建”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阿坝州松潘生态环境局对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松潘环罚〔2021〕1号),业主现已缴纳了罚款。松潘县大姓乡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松潘县大姓乡地柏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后,主动向我局申请审批报告表,该项目为补评。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挡墙328m(其中1#挡墙210m,5m高,约5376m2;2#挡墙53m,3.5m高,约593.6m2;3#挡墙65m,4m高,约832m2);沿挡墙修建栏杆328m、铺设沙石基层680.00m2;15户安置户的户内美化工程。本项目不涉及清淤工程。项目总投资585万元,环保投资5.1万元,占总投资的0.87%。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取得了松潘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松潘县大姓乡地柏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松发改行审〔2020〕1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珍惜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和仔稚幼鱼索饵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口,符合相关选址要求。
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主要环境影响集中于建设期间,鉴于项目已经完工,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恢复措施。
二、项目竣工运行后,环境保护设施及对策措施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三、请阿坝州松潘生态环境局,阿坝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阿坝州松潘生态环境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页无正文)
阿坝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抄送:阿坝州松潘生态环境局,阿坝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责任编辑:州生态环境局标签: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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