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一期技改工程(102#、202#及201#堆场改造)的招标公告
关于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一期技改工程(102#、202#及201#堆场改造)的招标公告
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一期技改工程(102#、202#及201#堆场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一期技改工程(102#、202#及201#堆场改造)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大榭岛信业码头港区陆域。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本工程位于大榭信业码头港区陆域,拟在港区现状的基础上,对港区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内容包括 102#堆场、201#堆场、202#堆场及周边路面铺面硬化。其中 201#堆场改造为两幅空箱堆场和一幅重箱堆场,改造区域面积约 2.26 万㎡ ;102#堆场改造为一幅重箱堆场,改造区域面积约 1.30 万㎡;202#堆场改造为一幅重箱堆场并兼做件杂货堆场,改造区域面积约 1.17 万 ㎡;堆场周边横二路、横三路及绿化带区域铺面硬化,改造区域面积约 0.42 万 ㎡ 。201 堆场内新建 2 座 35m 灯塔;场地内线路改造、给排水、消防工程等,改造区域总面积约 5.15 万 ㎡。
招标范围:港区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场地内线路改造、给排水、消防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6个月,其中201、202堆场主体工程要求4个月完工并达到使用要求。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元(含暂列金100万元)。
标段数: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并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担任过施工总面积1万 ㎡及以上的新(改)建码头堆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 。
3.4项目总工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不得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
3.8投标人须按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完成录入和公示。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0 日 16:00时(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下载招标文件。(也可从大榭开发区网站-办事服务-大榭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在主页“注册入口”注册登录)。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5 网上下载标书的操作方法,可到“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栏,下载《大榭区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咨询电话:****-********152*****009顾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0 万元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
出具单位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仑中心支公司经办。
联系电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仑中心支公司经办:****-********/139*****384(黄文伟经理)
出具单位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
联系电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152*****219(王老师)/158*****159(孙浩涵经理)
形式三:银行保函
投标人选择银行保函方式后,可自行选择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保函原件须在开标验证时提交给招标人。
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一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转账”、“线上投保”和“银行保函”,在“保险”方式下可选择“太保”和“人保”;选择“线下转账”的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大榭开发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特别提示: 1.采用现金或支票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采用保险保单或保函的,保险和保函的费用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3.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通过人行大小额系统直接缴入;4.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5.采取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方式,如选择使用“太保”保单的投标人,需要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发起投保,如选择使用“人保”保单的投标人,需要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两个小时发起投保,未及时发起投保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和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上发布。
8、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8.1本项目开标日期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
8.2递交投标文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8.3参与投标文件递交人员应携带身份证,佩戴口罩,进入大厦前自觉出示本人当日宁波健康码(甬行码)、行程码(若由显示中高风险地区的一律不准进入开标现场),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
8.4自觉遵守和服从开标现场管理,若投标人参与开标活动,全程不得脱下口罩,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超出限定范围,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自觉做好健康防护;
8.5请密切、及时关注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规定变化,提前预留足够时间,以免耽误投标。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大榭信业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滨海西路6号
联 系 人:刘俊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10楼
联 系 人:杨诗雨、陈懿倩、徐伟波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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