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张家界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张家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张家界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包名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
1 | 公路行业安全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1,585,777.6 | 张家界市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张家界市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张财采计【2022】000009号 采购代理编号:TCZY-2022-ZJJ00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0日历天内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无。 备注: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三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2020年或2021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等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7、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 8、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9、其他说明: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原件;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原件(申请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提供); (5)其他说明;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1、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3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17:30(北京时间),地点为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金业大厦308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谷先生 电 话:158*****198 2、采购人 名 称:张家界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永定区崇文路396号 联系人:涂先生 电 话:139*****718 邮 编:427000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天策致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金业大厦308室 联系人:谷先生 电 话:158*****198 邮 编:427000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年月日 | 23786.66 |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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