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采油厂2022年废弃钻井岩屑泥浆处置服务(补招)二次招标公告

第九采油厂2022年废弃钻井岩屑泥浆处置服务(补招)二次招标公告

第九采油厂2022年废弃钻井岩屑泥浆处置服务项目(补招)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2-XA502-FW7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九采油厂2022年废弃钻井岩屑泥浆处置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2年废弃钻井泥浆岩屑处置服务项目,主要对第九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2022年钻井产生的废弃钻井泥浆岩屑处置服务,包括井场合规处理、板框压滤、清理、收集、拉运转移、处理厂合规处置等,处置过程严格执行国家、企业及延安市、榆林市环保部门相关钻井废弃物集中处置规范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招标,参照《关于印发陇东和延安地区钻井液不落地技术服务指导价格的通知》(长油造价〔2021〕10号)、《2021年榆林地区油气井钻井废弃物处理技术服务造价指标》标准要求,本项目按每米进尺价格*单井进尺计算单井总体服务价格,价格标准:

直井、定向井:井场只有一口井的执行73元/米,两口井及以上的全部执行61元/米岩屑处置费;

大斜度井:井场只有一口井的执行74元/米,两口井及以上的全部执行66元/米岩屑处置费;

水平井:井场只有一口井的执行77元/米,两口井及以上的全部执行71元/米岩屑处置费。

上述造价不分井别(预探井、评价井、开发井等),井场井数包含所有井型(直井、定向井、大斜度井、水平井、注水井等)。费用中钻井废弃物板框压滤费用占比50%,其他清理、收集、拉运转移、处理厂合规处置等所有费用占比50%。

现场钻井岩屑泥浆废弃物采用破胶脱稳压滤工艺,板框压滤方式进行处置,中标人必须具备相应配套工艺设备,遵照执行。为达到产生固废减量化目的,对钻井岩屑泥浆废弃物产生总量进行限额控制,超额部分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按超额部分的10%扣减结算金额。

产废限额指标如下:

定向井、直井、大斜度井:井深2000米以下限额350吨;2000米至2500米限额450吨;2500米至3000米限额500吨;3000米以上550吨;

水平井:井深2000米至2500米限额500吨;2500米至3000米限额600吨;3000米以上限额650吨。

因特殊工况等原因产生的钻井废弃物处置执行173元/方(128元/吨),运费执行长油【2020】141号)文件中自卸货车0.48元/吨公里造价指标,工作量以实际拉运为主。

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有关钻井废弃物防治规范、要求等法律法规。工作量安排以甲方出具的派遣单为主,涵盖采取的处置方式以及处置期限时间等要求。2022年计划部署钻井140口,计划总投资费用2350万元(含HSE等所有费用,不含税)。处置井数以钻井作业实际数量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第二标段:第九采油厂2022年吴起区域废弃钻井泥浆岩屑拉运处置服务项目,需要5家服务商,投资1700万。由于本次为项目第二标段(补招)二次招标,一次招标已完成前3名服务商的招标工作,该项目二次招标推荐的前两名服务商相当于该项目整体的第四名、第五名服务商。中标人的合同签订金额依据中标排名分配,排名第四的中标人的按照预估总工作量的18%签订合同;排名第五的中标人的按照预估总工作量的16%签订合同。

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项目的人员、设备不得与第一标段重复,否则不参与本次招标的评审(否决);第二标段一次招标已中标投标人不再进入本次招标的评审(否决)。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定边区域、吴起区域。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需有自建的集中处理厂,集中处理厂应具有环保或政府审批部门下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且须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固体废物处理)。

3.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非陕西省境内集中处理厂的投标人须取得移出地和接受地同意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

3.4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人员必须为自有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身份证,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车辆要求:车辆不少于5台(提供购置发票、行驶证,租赁车辆同时提供租赁合同)。

3.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03月04日至2022年03月08日16时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自动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现场不接受纸质版或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章6.1条款)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如果出现上述因素或不可预见因素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失败者,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1.2 投标截止时间见6.1,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每标段应提交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缴纳)。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

6.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2年03月15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语音提示“电子招投标” 或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 系 人:徐志宁

联 系 人:王媛、陈勇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wangyuan_xa@cnpc.com.cn


,陕西,西安市,延安市,榆林市,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西安,延安,榆林,银川,02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九采油厂 处置服务 钻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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