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船大桥至电池厂公路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石龙船大桥至电池厂公路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02开县石龙船大桥至电池厂公路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公路局以 渝路局发【2013】40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县交通局,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韦星中桥至电池厂。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1400万元,韦星中桥至电池厂段全长3.818公里,路面宽11.5米,公路等级:二级公路;本次大修主要是原路面改造,同步完成公路边沟、标志标牌、防护设施等,以提高平整度、安全性为目的。
2.3 计划工期:3个月。
2.4 招标范围:由重庆路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及施工图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须具备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7 月 29 日起,在《开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kxjyzx.com)上关注并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澄清、修改、最高限价等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招标过程相关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在开标前1个小时内缴纳,售后不退。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14 年 8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开县交通局(交通大厦)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正街118号嘉华鑫城A幢11-3
联系人:李鹏程 联系人:段老师
电话: ***-******** 电话:186*****657
传真: 传真:
2014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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