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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宣传部福州新闻网2022年度合作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宣传部福州新闻网2022年度合作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宣传部

乙方:福州报业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ZDZB[DY]*******的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宣传部福州新闻网2022年度合作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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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0302 互联网信息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福州网信专区” 建设、核心网评员队伍建设及工作、年度重大主题宣传报道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1(项)按相关标准执行55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服务,合作服务期限1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福州新闻网开设“福州网信专区” 由市委网信办主办,在福州新闻网开设“福州网信专区”。 (一)“福州网信专区”用于发布集纳福州市及各县市区网信工作相关内容,包括网信日常工作、服务互联网企业,展现网信工作风采,体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等。 (二)专区信息内容,由市委网信办提供;福州新闻网进行编辑处理后,在专区内发布,并集纳在相应栏目。 (三)专区在福州新闻网首页醒目位置设置入口,并在“掌上福州”客户端同步设置入口。 (四)“福州网信专区”具体设计方案,另案报告。 二、持续强化福州市核心网评员队伍建设 市委网信办联合福州新闻网在2017年启动以“乌山时评”为主平台,核心网评员为重点的网上评论工作。“乌山时评”运行4年,充分发挥队伍建设优势,主动设置网上议题,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面前,主动发声,发布各类时评稿件5000多篇,其中包括核心网评员原创时评稿件620多篇;2021年度合作期间,网评作品《网络中国节》《人不负青山 青山定不负人》获得福建新闻奖三等奖。为进一步在2022年度做好网评工作,强化网评队伍,拟采取措施,制订方案如下: (一)继续建设“乌山时评”,打造品牌专栏 “乌山时评”栏目是省委网信办指定的四个网络时评栏目之一,目前运营维护平稳有序。为进一步做好“乌山时评”栏目建设,2022年度将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 1.“网站+客户端”两大平台持续发力,依托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权威性和省重点新闻网站的影响力,推进网评内容的网上直接传播。 2.继续对专栏改版,升级乌山时评系统搭建。 3.重点以福州新闻网两微平台为主,搭建“乌山时评”微信栏目、微博产品,进行官方发声。 4.利用线下融媒体智慧屏,让时评内容走进千家万户。 (二)优化升级,突出全媒体产品网评特色 适应移动互联网上传要求,发挥福州新闻网优势,突出全媒体产品网评特色,深度耕耘时评内容多媒体制作、立体式引导,努力构建 “大网评”工作格局。 1.充分运用图解、视频、漫画、H5等新媒体手段,对网评内容进行深加工。 2.完成市委网信办相关制定选题任务及上宣网评任务。 3.积极参与省高质量核心网评相关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三)继续扩充队伍网评队伍 1.梳理现有网评队伍,确立一个阶梯式、有不同侧重点的网评队伍,其中包括高质量核心网评员(参与上级相关任务)、重点核心网评员(完成相关重点任务)、一般核心网评员(完成一般任务)。 2.依托市委网信办力量,整合社会宣传、文化部门的相关人员,扩大吸纳专业人才,扩充网评人员队伍。 3.加强学习培训,增强核心网评员队伍业务素质能力。 三、年度重大主题宣传报道 福州新闻网全年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重大主题进行宣传报道。相关报道将充分发挥互联网传播特点和优势,实现线上线下联动,计划精心策划推出融媒体项目,营造热烈喜庆、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一)主要选题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3.“3820”战略工程30周年 4.福州都市圈建设 5.建设六个城 6.打响五大国际品牌 7.实施九大专项行动 8.我们的节日·网络中国节 9.2022年福州市两会 10.其他 (二)具体内容 1.围绕主题,福州新闻网和“掌上福州”客户端开设专题网页,全面集纳相关报道内容。专题将在网站顶部设置通栏等位置作为入口;相关策划、报道在头条、焦点图、要闻区、手机版首屏等醒目位置突出显示;“掌上福州”客户端在聚焦栏目突出位置显示相关专题、策划、报道。 2.制作推出相关融媒体产品。产品类型涵盖视频、图解、H5、海报等,将根据报道内容,选择适合形式进行制作。 3.在官方微博上开设相关话题,并经营好相关话题,维持话题热度。 4.微信推送相关重点内容。 5.全市所有融媒体智慧屏统一投放相关策划和产品,全天滚动播放相关推广画面及内容。   四、相关费用:1、“福州网信专区” 建设:专区开发4万元、专区日常维护(含PC端、移动端)16万元; 2、核心网评员队伍建设及工作:《乌山时评》频道维护升级(改版、技术维护、内容维护)10万元、网评产品策划及发布(完成不少于10个产品)5万元、网评文章撰写(不少于100篇网评原创文章)5万元; 3、年度重大主题宣传报道:专题页面搭建(不少于6个专题页面)3万元、融媒体产品制作(不少于7个产品)7万元、户外融媒体投放(在1000面屏进行不少于5次相关投放)5万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符合采购人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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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
2 50 验收合格后支付50%的余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2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2日。

10、违约责任

除非因战争、天灾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须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若因甲方原因使活动无法按计划进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承担并按时支付乙方已产生的费用。若因乙方原因使活动无法按计划进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款,并赔付违约金。 因不可抗拒力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双方协商解决(如延期)。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若协商解决不成,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守约方因主张权力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诉讼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宣传部乙方: 福州报业网络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住所: 鼓楼区乌山路92号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小柳路85号
单位负责人: 楼卫东单位负责人: 林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刘必泳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181*****99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账号: 账号: ****************11

签订地点: 福州市区

签订日期:2022年03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国共产党 服务类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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