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甲村福境陵园骨灰架(二次)招标公告

大甲村福境陵园骨灰架(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宁)2014-61号
开标时间:2014-08-2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古田县大甲镇大甲村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大甲村福境陵园骨灰架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甲村福境陵园骨灰架采购(二次招标)已由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同意实施,招标人为古田县大甲镇大甲村村民委员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请有能力按下述表格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参加。

1、受委托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工程名称:大甲村福境陵园骨灰架采购(二次招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工程量

要求

1

单穴:宽450×深400×高330

600

内外门式,铝合金中空板、铝塑板箱体

2

双穴:宽820×深400×高330

1500

内外门式,铝合金中空板、铝塑板箱体

备注:

1、箱体承重能力:每个穴位能承重100公斤以上。

2、产品结构形式:整体组合式,即各零部件现场组装,避免了运输过程中损坏变形,承重性能也大大增强,因此不接受插接式及堆积式。

3、装饰件:要求色调统一合理美观(角花采用龙凤角花、佛像采用镜面地藏王佛像),所选材质必须达到耐火、防锈、防腐等要求。

4、产品开门方式:下翻式,反面能放贡品。

说明:本表仅列出主要设备名称、数量,具体详细参数及要求和其他货物名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3、项目实施地点:大甲村

4、本项目预算造价约64.95万元。

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

6、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6.1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备丧葬用品企业资格证书。

6.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30日至2014年8月5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4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32窗口(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含预算资料及设备清单等)每份售价300元,以上资料捆绑出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本项目的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为综合单价法,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9、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的形式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的前一天下午17:00时之前从投标人企业所在地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进账单为准),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4)保证金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名: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号:****************042390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二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10.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田县大甲镇大甲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古田县大甲镇,邮编:352200;

电话: 189*****022 ;联系人: 余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盈丰佳园5#502,邮编:352100;

电话:****-*******;联系人: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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