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30900210628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车辆采购项目

Z130900210628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车辆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130*****06281211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法》要求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永济西路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猛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白云 电话:****-*******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分包名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警用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8.94万元
采购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沧州市运河区永济西路2号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投标文件资质上传模块中提供如下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提供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 12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如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b、提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 12个月内任意一次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 4)参与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外,还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附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由采购人在谈判现场审核,不满足要求者取消谈判资格。
获取文件时间:2022年03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3月09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采购文件。下载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他
招标文件售价:0.0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0日 08时50分
开标时间:2022年03月10日 08:50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备注: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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