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工智能+智慧教育示范项目(一期)第3包第三方评测招标公告
合肥市人工智能+智慧教育示范项目(一期)第3包第三方评测招标公告
合肥市人工智能+智慧教育示范项目(一期)第三方评测,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对合肥市人工智能+智慧教育示范项目(一期)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软件开发部分的评测服务。
一、项目内容
1.检测内容:合肥市人工智能智慧教育示范项目(一期)第1包综合素质评价软件开发部分。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终验通过。
3.项目预算:3.8万元。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需求
第三方软件检测是运用工具和标准对软件系统进行科学、有效的测试,以达到发现问题、协助解决问题的目的。本项目要求对合肥市人工智能+智慧教育示范项目(一期)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进行第三方软件检测,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中的综合素质写实记录系统、综合素质监测评估-体质健康监测系统、综合素质档案报告系统三大系统进行软件评测。检测内容包含功能、性能、用户文档集等。在开发单位完成整改后提供回归测试,直至项目完全通过验收。
(一)测试服务要求
中标人需提供项目测试服务,评估项目的完成情况,客观公正评测项目是否满足采购需求、项目合同以及设计方案的要求,对项目建设中用到的各系统软件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测,把控系统质量关,评测功能相关特性、性能是否达到建设目标,最终形成项目的验收评测报告,作为该项目验收的依据。
要求中标人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合肥市人工智能+智慧教育示范项目(一期) 项目的软件进行第三方评测,要求进行 1 次全方位测试和 2 次回归测试,且提供测试用例、工具和用法,需在最后提交的测试报告中针对每种测试方法的步骤、 使用的工具、测试用例和测试结果进行明确说明。
本项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功能测试
中标人需依据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标准,结合用户对系统建设的整体功能方向的要求,对系统涉及到的所有业务逻辑、功能项、功能逻辑进行全覆盖评测。
包含但不限于:
适合性:测试评估系统提供的应用功能满足既定业务和用户目标的达成情况。
准确性:测试评估系统提供具有所需正确或相符的结果或效果的能力。
互操作性:测试评估系统与一个或多个系统进行交互的能力。
一致性:测试评估系统功能及数据实现与用户文档相互符合的能力。
(2)性能测试
要求中标人站在用户体验的角度,使用专业的负载生成设备,在性能模 型的基础上验证系统是否能够达到用户确定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系统设计阶段 各项文档对系统性能的要求。对系统正常交互量及峰值交互量进行预估,并基于 预估的交互量,对系统性能进行全方位的测试,测试指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并发数:对系统中发生的各项业务, 预测正常并发数量和峰值并发数量, 对系统进行并发测试。若承建方交付的系统无法完全满足用户并发量的需求, 中标人需提供现有系统目前支持的并发量数目,为优化系统提供参照和依据。
时间特性:测试系统是否能够及时响应最终用户的指令,能够满足最终用户 的及时性要求。响应时间为主要考核指标,响应时间=网络响应时间+应用处理时 间。
资源利用性:在规定条件下,测试软件产品执行其各项功能时,使用合适数 量和类别的资源的能力。
吞吐量:测试系统承载负荷的能力和压力。要求给出吞吐量在受压情况下具 体的变化情况,以此说明系统合理吞吐量的范围,为优化系统提供依据。
(3)文档测试
为了保障项目建设过程中文档的完备性, 避免由于文档缺失造成的后续运维及整改开发困难。项目实施中,需确保项目承建厂商提供完整并撰写合格的文档。
中标人应通过文档测试,对系统所属的文档集进行查缺,确保文档集的完整性。对单一文档而言,中标人需检测承建方提供的文档是否满足该类文档的标准,如对于功能设计文档,对业务和系统逻辑是否描述清晰;对于操作手册,是否可以正确、简明的指引用户依据具体业务情况进行系统操作。文档测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备性:评估项目文档是否完全覆盖系统从立项、设计、开发、上线到后期 维护等项目生命周期的全部阶段, 各阶段文档中是否全面准确地描述了工作过程 和工作内容。
正确性:评估文档内容是否描述正确,无错误、无歧义、无模糊化描述。
一致性:评估文档内容与系统的实际需求是否相符合,无差异化描述。
易理解性: 评估文档内容是否以图文并茂的方式进行描述,术语和文体,是否采用直观、易懂的描述语言,便于读者理解。
易学性:评估文档内容是否便于浏览,逻辑关系清晰,能够为用户学习使用该系统提供必要的信息。
可操作性:评估文档是否注明了必要的操作模式,并提供目次和索引,对于不常用的数据和首字母缩略语是否加以定义和明确。
(4)回归测试
在项目承建方完成组件开发、集成工作后,中标人参照系统功能设计,根据软件开发模型的不同,采用符合实际的方法对系统进行系统测试,对指定需求的匹配程度进行验证。
总体开发完成后,中标人需进行验收测试,对软件进行全面评测,确认承建方提供的产品可以满足指定需求,软件运行可以达到预期效果。
对于测试中发现的问题,承建方整改后,中标人需要进行回归测试,验证在修改缺陷后是否有新的缺陷引入。
(二)项目交付物
中标人陈述其在项目各阶段拟实现的项目成果的构成和形式、项目成果验证方法、项目成果的呈报及验收程序与活动的组织方式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成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人需按投标文件中的约定,及时、完整、准确地交付合格的交付文档。
(三)项目人员要求
中标人需要确保安排至少 3 名项目组人员完整的参与本项目,人员基本要 求如下表所示。中标人应灵活调配资源,满足项目管理、测试、整改的需求。项目组人员须有一定的需求分析、软件测试的技能及经验。
项目组成员一旦确定,在整个项目期内不得随意更换。若更换,必须提前经 采购人书面认可,人员质量必须保证。若未经同意私自更换,将视为违约,对中标人进行相应处罚,并按一人20%进行扣除项目费用。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利要求中标人调整工作人员组成及数量。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 3月 11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材料、报价表、授权委托书)递送到合肥市教育局,逾期不予接收。
2.评定办法: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按照公开招标的形式,由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投标的专业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最终选定1家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检测合同。
3.纸质报名资料3份,密封提交。
五、费用结算:项目终验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合肥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广电中心A座1414室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合肥市教育局
2022年3月3日
类别 | 评分 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90分) | 检测服务方案 | 1.检验方案要至少包含项目概况、检验依据、检验范围; (1)检测方案完整全面,内容详细明确的, 得 5 分; (2)检测方案较完整全面,内容较详细明确的,得 3 分; (3)检测方案内容有待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2.检验项目涵盖软件系统的功能性、性能效率、用户文档集、可靠性、易用性; (1)检验项目符合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5 分; (2)检验项目符合性较强,较好满足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3 分; (3)检验项目内容有待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3.检验人员是否配备合理、组织有序; (1)检测人员配备合理,组织有序的,得 5 分; (2)检测人员配备较合理,组织较有序的,得 3 分; (3)检测人员内容有待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4.检测设备有针对性,配置合理; (1)检测设备有利于项目实施,可完全有效实施计划的,得 5 分; (2)检测设备较好的保证项目实施,可较好有效地实施计划的,得 3 分; (3)检测设备有待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5.抽样比例符合要求,具有代表性; (1)抽样比例内容合理、有效,得 5 分; (2)抽样比例内容较为合理、有效得 3 分; (3)抽样比例内容有待完善的,得 1 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 | 0-25分 |
检测标准 | 投标人同时具备CMA和CNAS资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标准:GB/T25000.51-2016、GB/T32420-2015、YD/T5070-2005、GB/T 21671-2018、GB50462-2015。 每提供一项得 2 分,共计 10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 CMA 和 CNAS 资质证书(含 附表)扫描件。 | 0-10分 | |
投入项目人员资质 |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总测试工程师具有: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 2 分; (2)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的,得 2 分; (3)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得 2 分; 2、除总测试工程师外,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的测试工程师具有: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软件设计师、软件评测师、网络工程师,每提供一项证书得 2 分,满分 6 分。 (2)中国软件评测中心颁发的软件性能测试高级工程师,得 2 分; (3)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的注册信息专业人员(CISP),得 2 分。 注:1、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人员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 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 2、上述第 2 项中同一人员同时具备多个证书的 可累计计分。 | 0-16分 |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1. 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 得 5 分; 2. 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得 5 分; 3. 投标人具有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得 5 分; 注: 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 0-15分 | |
投标人业绩 |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投标人具有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信息系统软件检测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 2 分,满分 6 分。 注:上述业绩须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 投标文 件中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如不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评审因素的,须另附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 0-6分 | |
企业管理能力 | 投标人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 1 项认证得 3 分, 满分 9 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 (1)证书扫描件; (2)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0-9分 | |
检测管理能力 | 1.投标人具有配套的全流程检验检测管控应用信息系统平台软件的,得 3 分; 2. 投标人具有配套的现场移动辅助检验检测管理系统软件的,得 3 分; 3. 投标人具有配套的信息化软件检验检测节点控制系统软件的,得 3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 | 0-9 分 | |
价格分(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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