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协议供货招标公告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金华市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和扫描仪(型号不限)
二、报名要求:2006年度一、二季度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和扫描仪协议供货。
1.浙江省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须为投标货物的销售代理商,具有投标货物的供应能力、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需提供实例证明),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金华市区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三、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2.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3.销售代理商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业绩(采购合同复印件)。
四、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05年12月30日16:00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报名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2楼)
六、联系人:钱女士 电话:****-******* 传真****-*******
七、报名后,招标方将进行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领售招标文件。预审未入围的单位不另行通知并不负责解释,已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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