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评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沙湾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评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2-03-04 16:54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因工作需要,拟采购沙湾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评审采购项目。根据《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 号)文件规定,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于2021年12月16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二、代理机构名称:四川达仓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预算:270万元/年,三年(基本费用原则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标准和沙湾区财政评审中心造价咨询服务机构评审项目质量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后附详细内容)。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2年3月5至2022年3月9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劲松大道76号
邮编:614900
采购单位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2022年03月0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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