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分公司炼油南区污水回用及提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齐鲁分公司炼油南区污水回用及提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齐鲁分公司炼油南区污水回用及提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齐鲁分公司炼油南区污水回用及提标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齐鲁分公司炼油南区污水回用及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化〔2022〕17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齐鲁分公司炼油南区污水回用及提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齐鲁分公司炼油南区污水回用及提标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石化公司区域内。
2.3建设规模:(1)新建一套 400m3/h 污水回用处理装置,主要包括回用水处理厂房、超滤反渗透装置及其配套设施;(2)对现有含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主要包括除
硬度设施、加药设施、污泥处理及其配套设施;(3)对现有含盐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提标改造,处理规模由原来的 300m3/h 增加至 420m3/h,主要包括除硬度设施、加药设施、臭氧催化氧化、高效曝气生物滤池、混凝沉淀设备等设施。详细工程内容以基础设计批复为准。
2.4建设投资:投资估算17631万元(不含增值税)。
2.5计划工期:260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炼油南区污水回用及提标改造项目的工程(含第三方无损检测等)施工、验收等过程监理服务。
2.8本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42.74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人员资格要求为(以下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2)主要专业(土建、安装、电仪,每个专业至少1名)监理工程师分部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石油化工监理工程师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
(3)安全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持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2年3月5日 09:00至2022年3月10日 09: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3月10日 09:00。
5.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 不要求 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3月25日 09: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7.1开标时间:2022年3月25日 09:00。
7.2开标地点(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桓公路 15 号;
邮编:255400;
联系人:赵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haoqiang4.ql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适用于委托招标)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1.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202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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