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日光温室有机蔬菜大棚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日光温室有机蔬菜大棚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日光温室有机蔬菜大棚项目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日光温室有机蔬菜大棚项目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W08-A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日光温室有机蔬菜大棚项目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该项目吉林省财政厅已下达资金批复(吉财建指【2014】248号),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1905万元,地方龙头企业自筹配套资金796.47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日光温室有机蔬菜大棚项目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
2.2 招标范围:1标段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日光温室有机蔬菜大棚项目勘测;2标段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日光温室有机蔬菜大棚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
2.3 项目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2.16公顷,日光温室有机蔬菜大棚2栋;
2.4 项目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泉眼镇;
2.5 项目成果提交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天(日历天)内完成;
2.6 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吉林省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土地规划设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水利行业、市政公用行业或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企业应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名录备案中,并已纳入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的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3.3 1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须具有土地整治勘测业绩;2标段投标人近三年(2011年、2012年、2013年)须具有高标准阳光智能温室经验,并提供业绩。
3.4 1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其他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标段投标单位规划设计编制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有编制高标准阳光智能温室经验。其他编制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2标段投标单位能保证设计代表常驻项目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 外省投标企业需办理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9 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内容进行投标,若同时投标2个标段,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重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30日至2014年08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六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分局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萍
电 话:****-********
2014年 07 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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