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渣土垃圾运输可视化监管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金凤区渣土垃圾运输可视化监管系统建设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金凤区渣土垃圾运输可视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金凤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3月04日18:0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3月04日至2022年03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万达中心B座17层1714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3月15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万达中心B座17层1714室 | ||
预算金额 | ¥138.128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世豪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666 | ||
采购单位 | 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和满城北街交叉口东20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6*****17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2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666 |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YC)000476
项目编号:WS22ZCH008
项目名称:银川市金凤区渣土垃圾运输可视化监管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1 是0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2.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时间2022-03-04 17:53:15 至2022-03-11 23:55:5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2-03-15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万达中心B座17层1714室
时间:2022-03-15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万达中心B座17层1714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宁夏专区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响应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2.因疫情防控相关事项,每家供应商只允许一名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开标,授权代表须携带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及自带网络的笔记本电脑在开标现场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开标程序结束后各授权代表须离开开标现场,不得在场内逗留。3.本项目保证金缴纳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单位响应。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和满城北街交叉口东200米
联系方式:186*****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达中心B座1720室
联系方式:****-*******/155*****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浩诚
电话:186*****17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世豪
电话:****-*******/155*****666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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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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