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官渡镇中心卫生院、铜鼓镇卫生院、大昌镇中心卫生院电梯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巫山县官渡镇中心卫生院、铜鼓镇卫生院、大昌镇中心卫生院电梯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巫山县官渡镇中心卫生院、铜鼓镇卫生院、大昌镇中心卫生院电梯采购”(项目号:20A00972,20A00973,20A00977)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投诉人:重庆鼎兴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翠平
委托代理人:颜欣
联系方式:177*****310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人民东路6号5-2
被投诉人1: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办人:彭中华
联系方式:138*****069
通讯地址:重庆市巫山县祥云路254号
被投诉人2: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办人: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2号
投诉人对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2月3日向投诉人作出的对“巫山县官渡镇中心卫生院、铜鼓镇卫生院、大昌镇中心卫生院电梯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号:WSZFCG2021-006)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月19日向我局提出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本投诉现已审查终结。
本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处理决定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驳回该项投诉。停止执行本项目《暂缓政府采购通知书》。
重庆市巫山县财政局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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