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立柱、千斤顶总成修理)项目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立柱、千斤顶总成修理)项目公告
公开询比价文件
项目编号:TTCSC2022-3-1
采购项目:立柱、千斤顶总成修理
定作方: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第一部分 公开询比价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决定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修理项目,我们诚恳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询比价项目编号:TTCSC2022-3-1(外协2022-18)
二、公开询比价项目:立柱、千斤顶总成修理
三、公开询比价网址:http://www.zmzb.com
四、报名时间:2022-3-4至2022-3-8
(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日后三日内交至经营科)
五、接受地点;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六、报价方式:公开询比价,现场谈判。按综合评分确定主、辅供应商,原则上主供应商占合同总额60%,辅供应商为40%,辅供应商响应主供应商价格,据实结算。
七、响应人请在“中国中煤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www.zmzb.com上点击接受参与并确认。注意事项说明:该修理项目为公开询比价项目,响应人应先到定作方处详细了解产品图纸及修理要求,按要求修理。响应人须在网上报名响应,最终报价必须与询价文件中的明细一致,定作方必要时可根据响应人一次最终报价和文件要求确定加工成交方。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沛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生产服务中心
询价事宜联系: 缪恒飞 电话:****-******** 传真:********6061
询价文件交至:秦洁(办公楼二楼经营科) 电话:****-******** 邮编:221611
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
一、总则
1、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修理服务项目的公开询比价。
2、响应人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有效的合法生产经营资质,为一般纳税人,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 响应人在报价时需上交有效的询价响应文件、相关资质文件及相关要求。
3、在询价过程中发现响应人相互串通、联合哄抬报价、违反询价纪律等行为,经查实后,定作方将取消其本次参与资格及以后拓特厂外协修理业务的参与资格。
4、响应人所提供的产品修理服务应能满足本公开询比价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主要合同条款》的相应要求。
5、响应人对本文件核阅后,如对某些条款有异议,可在公开询比价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如未作说明,视作全部接受,一旦成交即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
6、请仔细阅读电子报价单附件里的公开询比价文件,严格按照公开询比价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包含附件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附件5(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附件6(供应商质量承诺书)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内容,请仔细阅读并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不得擅自更改其内容,一经签署则视为响应和同意我方所发出的文件内容。(未提供响应文件及未签署附件4、附件5、附件6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内容的视为不响应我方文件内容和不满足报价要求,该项目报价视为无效。)。
7、本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解释权属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二、公开询比价文件
1、公开询比价文件组成:(1)公开询比价公告;(2)响应人须知; (3)技术规范书;(4)主要合同条款;(5)附件。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公开询比价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响应人未按公开询比价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对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响应人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
2、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公开询比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人,均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或传真通知)响应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公开询比价范围:立柱、千斤顶总成修理详见报价单。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响应函
2、公开询比价产品的报价单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供应商质量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询价文件及技术规范书中要求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贰万圆整)。
1.潜在投标人初审通过后,投标人以现金或电汇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名: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开户银行:沛县工行大屯支行
汇款用途注明“拓特厂**项目(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并将银行回单2份,在递交标书时分别交于拓特厂预算科1份及经营科1份(标书内)。
2.投标人须通过公司基本账户网银、银行电汇,按项目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
3.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未中标的,次月予以退回;中途退标或中标不履约的,不予退回;中标外协厂家在合同履行后退回(以外協检验全部合格并开具检验汇总单进行结算为依据)。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预算总价240万元,响应人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依据报价单投标报价。
2、报价为货物到达定作方指定地点的含税(13%增值税)、含运费价格。
3、报价中若单价和总价之间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
4、最终报价必须与询价文件中的《报价单》明细一致。响应文件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未提供响应文件(参照第三条响应文件的内容)的视为不满足报价要求。
六、评审
1、评审小组成员由经营、技术、质检、生产、法律等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和比较,直到评审结束。
2、评审小组对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对超出经营范围、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证件是否真实、技术能力或服务是否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等进行评审。响应人提供虚假证件的将被取消其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3、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对响应文件提出的产品质量、企业信誉、价格、付款方式、服务、交货情况等内容逐项进行综合评估。
4、评审小组综合各评审成员评估情况,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向定作方提交评议报告,提出成交候选人推荐名单。
5、评分标准
A.分值分配:
(1)报价 50分
(2)商务 20分
(3)技术 30分
合计为100分
B.评分细则
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价标准 | 满分 | |
1 | 报价评分 | 投标报价 | 以各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投标人的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30分。每低于基准价1%,加0.5分,最多加10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0.5分;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 50 |
2 | 商务评分 | 企业基本情况 | 1、企业规模较大,人员配备较好,专业技术力量较强,企业财务状况较好,得5分; 2、企业规模一般,人员配备一般,专业技术力量一般,企业务状况一般,得1-4分; | 5 |
业绩 | 1、与拓特厂或同类厂家承担过类似项目,且评价较高得5-10分;2、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较多加1-5分;3;若未承担过类似项目得0-5分 | 10 | ||
标书编制及响应情况 | 1、标书编制及响应情况较好,得5分; 2、标书编制及响应情况一般,得1-4分 | 5 | ||
3 | 技术评分 | 技术方案 | 1、“产品”技术性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0分; 2、“产品”技术水平先进,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加1-5分; | 10 |
服务保证 | 1、质量、工期积极响应招标方要求,售后服务处置及时,质量索赔配合得当,得10-20分; 2、以上要求配合一般,得0-10分; | 20 | ||
合计 | 100分 |
七、确定成交人
定作方根据评审小组的推荐情况确定成交人,并告知成交人。
八、签订合同
确定为成交人的响应人在5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定作方拟定书面合同报审。
第三部分 液压支架立柱、千斤顶修理技术规范书
一、总则
1.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承修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如果承修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表明承修方认同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均能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3. 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承修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最新、最高标准执行。
4.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拓特机械制造厂立柱、千斤顶外协修理。
三、修理标准
1、MT312-2000 《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
2、MT97-1992《液压支架千斤顶技术条件》
3、MT313-1992 《液压支架立柱技术条件》
4、MT/T 1097-2008《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最新国家或行业标准,且不限于以上所列标准。
四、修理要求
1、承揽方需具备立柱千斤顶修理资质,具备缸筒内壁珩磨相应设备及技术能力。
2、所有立柱、千斤顶要求全部解体清洗、缸体喷砂或抛丸除锈、维修;更换所有密封件、卡簧及损坏的立柱底阀;所有活柱、中缸及活塞杆全部重新电镀修复;对拆解的活塞头、导向套、半环等零件全部进行镀锌处理。
更换所有密封件,更换的活塞动密封、导向套动密封、静密封密和防尘圈均需采用进口聚醚聚氨脂材质,并提供相应进口材质证明。活塞动密封要求采用鼓型圈结构,鼓型圈、导向环尺寸要与珩磨后缸筒尺寸相匹配,如采用珩磨工艺,珩磨后尺寸大于标准尺寸0.2mm的,应更改为与缸筒尺寸配套密封,并提供更改后的密封件图纸及尺寸。
活塞杆、中缸外圆电镀镀铬,采用复合镀层,铜锡合金或乳白铬打底,外层硬铬不低于40μm,镀层厚度范围在≥0.05mm,镀层结晶细致、均匀,不允许有气泡、裂纹、起皮、树枝状结晶、密集的麻点及局部无镀层现象。立柱活塞杆的直线度不得大于1‰,千斤顶活塞杆的直线度不得大于2‰;外径尺寸精度符合f9,表面粗糙度为Ra≤ 0.8μm。
电镀工艺无法正常修复的活塞杆和中缸可采用不锈钢环焊、激光熔覆等其他新工艺再制造。如活塞杆极度弯曲、中缸出现裂纹等新工艺无法修复的可作为报废处理,但需经委托方确认。确认报废后维修方要及时将报废件返还给委托方。
3、缸体修复要求:
3.1、缸体内壁如需进行加工修复(内壁珩磨工艺修复不得采用缩缸技术工艺),修复后强度及承压焊缝抗拉强度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3.1.1缸筒内壁先进行抛光处理,抛光后内壁完好的进入装配流程,并使用标准密封。
3.1.2内壁有缺陷的(如点蚀、片蚀、划痕等),如采用珩磨工艺,珩磨后缸体内孔密封配合面的尺寸不超过原公称尺寸φD+0.2 mm,表面粗糙度为Ra≤0.4μm,内壁无缺陷,并使用标准密封;
3.1.3如内壁最大珩磨0.2mm(直径方向)后仍有缺陷的,允许珩磨后缸体内孔密封配合面的尺寸不超过原公称尺寸φD+0.4 mm,表面粗糙度为Ra≤0.4μm,内壁无缺陷,更改密封使用缸筒配合密封,并在缸筒外壁显著位置焊接标志,用于区分密封件为非标密封。
3.1.4如内壁最大珩磨0.4mm(直径方向)后仍有缺陷的,需与委托方沟通确定是否报废处理,维修方要及时将报废件返还给委托方。
另缸筒内部沟槽、点蚀、划痕等缺陷较深的可以采用先补焊而后再珩磨处理的方式处理,卡簧槽内需清理干净,如遇卡簧槽变形需进行矫正处理,缸口密封档需进行抛光处理,如遇点蚀严重需先进行点焊,再珩磨至标准尺寸;如确有缸筒开裂、开焊、极度弯曲变形等现象无法修复的,需与委托方沟通确定是否报废处理,维修方要及时将报废件返还给委托方。需要修复的缸口密封处按原尺寸标准进行。
3.2、各类缸体不得变形弯曲,内孔的直线度≤0.5‰;缸体内孔与缸口同轴度要求≤ 0.05mm。
3.3、缸体不得有裂纹、开焊现象,缸体端部螺纹、环形槽和其他连接部位必须修复完整,管接头不得变形,进回液管及接头座内应进行除锈等清洁处理,管内不得有杂质,如进回液管及接头座损坏严重的需换新。
3.4、缸体非配合表面不得有毛刺,划伤深度≤1mm,磨损、撞伤面积≤2cm2。
3.5、修复后缸筒内部其它配合尺寸应能保证互换组装要求,相关密封面、倒角、沟槽、螺纹等不影响装配及密封。
3.6、修复后对缸体内壁的残留物进行清洗,保证内孔无任何杂物。缸体内壁及其使用附着物不能与密封件发生化学反应。
4、修复后立柱、千斤顶内注入HFAS10-5(G)电液控浓缩液防锈,接头座处封堵防尘。
5、起吊转运时,对接头座、进液管等,要做有效防护措施,储运时做防碰撞措施。运输时,包装要稳固、扎实,不得出现磕碰现象。
6、立柱、千斤顶外表面刷铁红色防锈漆,涂漆要均匀,无漏漆、气泡、脱皮等缺陷,涂层下不得有锈渣或未清理的杂层。
7、无图纸要求的,承修方须对实物进行现场测绘并对结果负责,测绘结果经委托方确认方可进行修理。
8、在合适位置焊接维修厂家(部门)独特不锈钢连号编码标识牌,每批次分种类随送货单提供相应段号标识牌,便于后期追溯。
五、检验及其他补充要求
1、承修方需向委托方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维修档案资料)主要包括:①更换的零部件明细,②检验、检测报告(包括电镀检测报告、缸筒检验报告、立柱及千斤顶的压力调试试验报告、各种密封件合格证)。
2、立柱及千斤顶调试试压介质使用浓缩液HFAS10-5(G),浓度配比要达到5%以上,用水应符合MT/T76-2011标准,如果水的硬度超标,需加软化水装置软化,不允许大于25μm的颗粒物带入液压系统内。
3、修理完成后立柱及千斤顶所有外露接口需进行封堵防尘;如有外露镀层的千斤顶,需对外露镀层进行保护。
4、所有立柱及千斤顶调试严格按照MT/T 1097-2008《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技术规范》中要求进行压力试验,保证所有行程范围试压过程中无泄漏、无压降现象。
5、货物进厂检验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以上不符合项时,一切后果由承修厂家(部门)承担。
六、供货要求
1. 一般要求
(1)提供相应的修理资质证明。
(2)保证承修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2.交货时承修方需提供
(1)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2) 供货明细
以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为准。
3.供货期
根据每批出库清单交货期严格执行。
4. 验收方式
备齐验收所需资料经拓特机械制造厂同意后送货至指定地点,并验收。
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质保期:正常使用一年或验收合格一年半,以先到时间为准。
质保期内因产品修理质量所产生的问题由供货方负责免费保修。
2. 售后服务
出现产品质量、技术问题时,8小时内做出答复。如需现场技术服务,时间为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24小时内达到现场。
八、包装和运输要求
1. 设备各应有固定铭牌,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整齐、美观。
2. 对设备进行妥善的包装及有效的防锈防腐处理。
3. 货物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供货方承担。
九、业绩要求
1.该型号或同类产品近两年的销售业绩及相应的合同文本(盖原章)。
按下表填写(此表由响应人填写):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签约日期 | 签约单位 | 备注 |
1 | |||||
2 |
四部分合同条款
商务条款
第一条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交付期限
项目名称及内容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报酬 | 交付 期限及地点 | |
单价 | 金额 | ||||
20年月 日前按订单要求时间分批交货至拓特厂。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元整 (含运费及13%税金) |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标准、图纸、工艺及技术规范书。
第三条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正常使用一年或验收合格一年半,以先到时间为准。
第四条保密要求:定作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等,承揽人交货时应及时向定作人返还所有图纸资料, 不得复印图纸留存或转让他人,否则按窃取商业秘密进行诉讼。
第五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 /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
第六条定作人不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方来完成。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货到按国家有关标准、图纸、工艺及技术规范书检验。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大于合同总额。货到经检验合格后,开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根据资金情况承兑付款。留质保金10%,无质量问题后按合同第三条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第九条定作人在 / 年/ 月/ 日前交定金(大写) / 元。
第十条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第十一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不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质量违约责任:承揽人提供的产品数量、质量、规格、性能或任何其他方面与合同及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不符的:
1.定作人有权拒绝接收,承揽人应自行承担不合格产品货款(供料外协时含材料费)、运费和其他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所有费用。
2.定作人有权要求更换产品直至符合技术要求,由此给定做人及使用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承揽人承担。
3.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承揽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等其他费用),同时定作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取消供应商资格。
4.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承揽人除免费更换部件、修补缺陷,并承担给定作人造成的上述费用外,同时相应延长其质保期。
5.上述违约金或经济损失的赔偿款,承揽人同意定作人从承揽人任意一笔货款或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承揽人补足。出现质量问题全部由承揽人负责处理,由此对定作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揽人承担。
(二)工期违约责任
1.承揽人未按合同约定或定作人通知的交货时间交货,承揽人未按合同约定或定作人通知的交货时间交货,承揽人应从约定或通知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按合同标的额的5‰向定作人支付违约金,低于500元时,每日按500元支付违约金。
2.承揽人应承担由于交货不及时导致定作方人员滞留在交货地点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定作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定作人四份,承揽人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附件1 公开询比价响应函
致: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根据贵方对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 )开展公开性询价的邀请,我方代表(职务、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提交下述文件:
1、响应文件(附在电子报价单一并提交)
2、报价单(以提交的最终电子报价为准)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公开询比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响应贵方询价文件中的内容。
与本次公开询比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响应人名称(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 日
附件2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响应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全权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公开询比价(公开询比价项目编号:),全权处理公开询比价和由此而产生的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等商务活动相关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 月日签字生效,特此说明。
法定代表签字盖章:
响应人全称(公章):
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和全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文件商务条款 | 报价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响应人提报的响应文件中与询价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响应人接受询价文件的要求。
附件4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承诺方:
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5供需双方廉洁互保规范书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规范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它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规范书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规范书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
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扣罚乙方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第六条本规范书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规范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附件6 供应商质量承诺书
我公司承接拓特机械制造厂 业务,为确保产品质量,共同维护市场竞争力和产品形象,特作以下质量承诺:
一、在数量、质量、规格、性能、工期或任何其他方面与合同及技术要求、质量要求不符的,我方自行承担不合格产品货款(供料外协时含材料费)、运费和其他因质量问题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响应合同索赔条款,执行下列索赔标准:
1.定作人判定为让步接收的,500元/批次计算。
2.定作人判定为返修、返工的,外购件按合同金额的2‰计算,造成工期影响的,按合同条款中工期违约责任累计计算;外协件按1000元/批次计算,造成工期影响的,按合同条款中工期违约责任累计计算。
3.定作人判定为退货、报废处理的,外购件按合同金额的4‰计算,造成工期影响的,按合同条款中工期违约责任累计计算;外协件按该产品成品价值的2倍计算且不低于1500元,造成工期影响的,按合同条款中工期违约责任累计计算。
4.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定作人造成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我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等其他费用),同时定作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取消供应商资格。
5.我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执行上述条款,直接列入需方黑名单。
二、经济损失的赔偿款,我方同意定作人从我方任意一笔货款或保证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由我方补足。
三、定作人发出的《拓特机械制造厂产品质量索赔确认单》,我方承诺积极配合履行确认手续(盖我方红章),并及时反馈;7个工作日内无反馈,视为默认索赔结果,定作人有权直接抵扣。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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