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贸中心土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商贸中心土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干县麦斜镇新商贸中心土方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赣建新干县招字[2014]第047号
新干县麦斜镇新商贸中心土方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新干县麦斜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新干县麦斜镇新商贸中心土方工程
三、工程地点:麦斜镇政府院后面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新干县麦斜镇新商贸中心土方工程位于麦斜镇政府院后,东至麦斜镇政府后山信号塔前杉树林、荞麦坑水库,南至麦隋公路,西至镇政府院后和龚家村后,北至老上村耕地(详见土方工程图)。平整面积为129859㎡,约194.78亩,总挖方量为452402.6m3(不含麦斜镇政府指定预留3.5万方硬土土方),总填方为105276.6方,多余土方外运,外运地点自行解决。工程总造价约550万元。在双方签订合同之前,土方工程量核减麦斜镇政府(以下简称甲方)自行打的土方、预留3.5万方硬土土方,由甲乙双方现场测量为准,按照总挖方量决算。
六、工程质量及土石方调配要求:
1、负责工程范围内土方挖运填筑、平整工作;
2、工程范围内土地平整度在设计标高正负15cm以内;
3、土方调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划图及甲方要求施工,若违反规定,甲方将按有关规定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55万元作为处罚。
七、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如非甲方原因,工程每延长一天,扣除1000元;非甲方原因,乙方累计超过工期15日,甲方可中止合同,扣除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55万元整作为处罚,同时所有工程款不予结算,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承担,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工程延期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九、投标人条件:
1、参与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建造师的资质要求:具有与企业资质相应类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证书)。
3、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持有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批准备案的诚信管理手册原件方可参加。所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指授权委托代理人、建造师)必须是在诚信管理手册中登记在册的人员(以网上查询为准),且按照相关规定设岗,凡未按要求提供者其标书按废标处理。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招标单位将本工程招标文件在2014年7月29日之前网上公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新干县人民政府网、新干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十四、招标单位:新干县麦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8*****239
招标代理机构:新干县长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邹女土联系电话:****-*******
新干县麦斜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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