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柳岸晓风项目外墙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西安柳岸晓风项目外墙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西安复星丝路总部住宅地块(绿城复地·柳岸晓风)项目外墙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西安复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西安复星丝路总部住宅地块(绿城复地·柳岸晓风)项目外墙保温工程等内容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有能力承接本工程施工的公司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安复星丝路总部住宅地块(绿城复地·柳岸晓风)项目外墙保温工程

2、工程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草滩二路以东、尚林路以南

3、招标范围:

3.1招标范围: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32836.09㎡,其中地下约66500㎡,地上约166336.09㎡,地上由2-1#-14#楼、S1-S4商业及1#幼儿园组成,建筑高度为4.9/9.4/12.9/17.6/19.6/52.45/73.45/76.45/ 79.45M,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1)本工程分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所有投标单位参与所有标段投标,但最终中标单位数量与标段数相同)。

(2)一标段包括2-1#/2-2#/5#/7#/8#/10#/13#楼、S1/S2商业,包含附属结构(其中2-1#、2-2#、5#、8#楼为地上17层,7#、10#、13#楼为地上26层,S1商业地上5层,S2商业地上2层);

(3)二标段包括3#/4#/6#/9#/11#/12#/14#楼、S3/S4商业、1#幼儿园,包含附属结构(其中3#、4#楼为地上17层,6#、9#、12#楼为地上26层,11#楼为地上25层,14#楼为地上24层,S3商业为地上3层,S4商业为地上1层,1#幼儿园为地上4层)。

3.2招标项目:

西安复星丝路总部住宅地块(绿城复地·柳岸晓风)项目外墙保温工程范围内(包含商业)外墙面保温工程的材料供应、施工、涉及保温的各项验收、保修服务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施工及资料满足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性法规、绿城集团标准要求和相关验收要求;同时需满足绿城项目管理和第三方材料、专项检查要求(包括实测、质量风险、日式管理、成品保护),工程质量为合格。招标人从供货、运输、施工、验收、资信业绩、 售后服务等方面对投标人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核。

3.3承包方式

包含但不限于混凝土界面剂、岩棉板、金属托架、外墙EPS成品线条、抹面砂浆、粘结剂及玻璃纤维网格布等均须提供能够满足各项验收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形式等以主管部门验收要求为准、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或在复印件上由原检测机构盖章(含燃烧复试检测报告);岩棉板需提供力学性能检测报告;(检测标准应以建设部最新颁布的JG/T 536-2017标准为依据);所需材料必须在西安市登记备案,最终验收及归档等工作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办理,并按城建档案整理规范的规定内容整理提交全部竣工资料,中标单位需予以配合,若标准有变化以最新标准为准,验收备案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报价中予以考虑。

投标人提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的保证措施;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案,外墙保温排版图、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劳动力、材料计划;

投标人需按要求完成外墙外保温及外墙施工、单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要求(如标准不一致,按高标准执行),无论其是否被明确列在合同文件中。

4、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5、标段数:本工程共分2 个标段,标段划分方式:一标段:2-1#/2-2#/5#/7#/8#/10#/13#楼、S1/S2商业,包含附属结构;二标段:3#/4#/6#/9#/11#/12#/14#楼、S3/S4商业、1#幼儿园,包含附属结构。

6、投标保证金金额:25万元,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名: 西安复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新城支行

账号:****************8

税号:********MAB0LNY439

7、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兼投不兼中。

8、工程款支付方式:

8.1工程进度款根据施工进度每月支付一次工程款,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单栋吊篮拆除完成后(或通过甲方、监理认可后工作面移交)支付至该单栋楼已完合格工程量75%,付总额同时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5%。

8.2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与产值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月,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由甲方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乙方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85%,同时不超过合同价的85%;结算审定,若乙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付至工程竣工结算价的95%,留 5%作为质保金(不计利息)。若乙方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乙方需开具红字发票的,甲方应予配合。

8.3本合同项下如产生价外费用(如奖励费、违约金、咨询核增核减费等)也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4乙方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不及时提供、交付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的,或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为:

公司名称

西安复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MAB0LNY439

联系电话、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0号赛高企业总部大厦2308室电话:***-********

开户行、账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新城

支行账号:****************8

8.5乙方应及时支付纳入甲方战略控购或品牌入库管理的甲定乙供材料设备的合同款,如因乙方支付不及时导致影响甲方工程实施的,甲方有权利暂扣应付工程进度款,如经甲方、乙方和供应商三方协商一致的,甲方有权将相应款项以背书形式支付给供应商。

8.6上述各次进度款支付前,乙方须在每次申报进度款时明确变更签证执行情况,确认变更签证及时提交,确认无积压联系单(月付款报审表格式详见附件),乙方确认联系单情况属实后依据合同支付进度款。

8.7本工程所有款项的支付,如发包人采用绿城供应链ABS支付方式,承包人应无条件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采用绿城供应链ABS方式,需要对本合同计价方式进行调整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承包人因不配合绿城供应链ABS支付工作而导致未能及时收到工程款的任何不利后果与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不得因此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承包人因未履行对绿城供应链ABS支付方式的配合义务,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违约方应向发包人承担继续履行配合义务、采取补救措施、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9、履约担保: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5% (不超过200万元)的现金(采用电汇形式)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合同方可生效。

10、工程规模:

(1)业态:小高层/高层

(2)本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32836.09㎡,其中地下约66500㎡,地上约166336.09㎡,地上由2-1#-14#楼、S1-S4商业及1#幼儿园组成,建筑高度为4.9/9.4/12.9/17.6/19.6/52.45/73.45/76.45/ 79.45M,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11、工程质量要求:本项目保温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达到创优、创杯的质量目标,施工节点做法须严格按绿城集团标准工程节点做法施工。投标人须保证保温工程质量达到总包方创优、创杯的目标,第三方评估成绩集团排名前三,并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制定确保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措施,在标书中予以专项说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工期:2022年3月10日(具体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2022年10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通知为准,绝对工期不变)。

11、监理单位:方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总承包单位:浙江振升建设有限公司

二、投标报名要求

1、资质要求:

(1)企业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防水防腐保温二级资质及以上的资质或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资质。招标单位择优选定技术力量强,管理水平高、报价合理、工程质量和工期可靠、业绩和履约信誉好,服务态度端正,投入力量有保证的施工企业承包本工程,不允许挂靠、借用资质、转包、分包。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担任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保温工程项目经理,具有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任职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本次招标只接受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报名,《绿城房产集团施工类关键供方名录》内的承接范围为总承包或保温合格供方。

3、在线报名截止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4、领取标书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信息为准。

5、领取标书地点:收到发包人招采平台发标信息后,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招标联系人:吴鹏联系电话:152*****263

联系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尙稷路5555号,西安东晋桃源晋福源北门底商

7、绿城中国监察投诉电话:****-********(工作日9时-18时),189*****900(24小时开通,绿城中国监察部张先生),投诉邮箱:lcjianchabu@163.com

8、其它:无

三、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

,西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保温 外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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