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我要投标申请电子保函项目名称:甘泉路近零碳排放示范社区配套立体停车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2201-440304-04-01-289044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甘泉路近零碳排放示范社区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合作+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201-44030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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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甘泉路近零碳排放示范社区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合作+施工总承包;
公告基本信息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3-07 09:00 至 2022-03-14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2-03-0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2-03-10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工程无需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且不进行技术标定性评审,根据73号文规定,招标公告自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建设单位:深圳市信息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经办人:廖荣慧
办公电话:
********897
传真:
手机号码:
180*****616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3栋3层
详细公告内容标段 1标段编号:2201-44030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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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甘泉路近零碳排放示范社区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合作+施工总承包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3-14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3372.81663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合作内容:(1)项目总投资4500.13万元。其中,招标人固定出资3000万元(含铺底流动资金),项目总投资额减去招标人固定出资额后的差值金额由中标方承担并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2)招标人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明确项目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和管理,中标人承担其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和施工管理责任。(3)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桩基础及土石方工程等工作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除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之外其他工作包括项目施工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组织、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均由中标人负责组织实施。(4)项目建成后,资产归招标人所有,双方分三个阶段开展运营合作。(5)资金支付。2.施工总承包范围及内容:建设一座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含4组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高12层,停车位308个(小轿车位84个,SUV车位224个),以及由招标人统一运营管理的41个(北区31个,南区10个)街区公园地面车位在内的整体停车场的交通工程(标志标牌)、停车诱导系统、车场管理道闸、停车收费系统、设备用房等管理设施设备。具体以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为准。
计划总投资:4507.63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甘泉路东侧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指定牵头单位。;②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2家,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独立投标且不能再与其它单位联合组成新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相互有控股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③本项目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投标,在不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前提下,招标人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招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深建规〔2018〕3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可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不包括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单位)的投标,但是在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投标人排位未在前1/2人数(含与其中投标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投标人)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以代建、EPC、DB、PPP、BOT等其中一种方式参与的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的竣工时间为准;3、投标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须具有施工安全生产B证;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有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4、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备案注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其他类企业在https://www.szjsjy.com.cn:8001/jy-toubiao/register.html网址进行登记)。
(2)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理)。
(3)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商务标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个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html)
- 6、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 7、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可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 9、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