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大数据中心智慧文旅一期(包二)需求论证公示
仁寿县大数据中心智慧文旅一期(包二)需求论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2-03-07 09:22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及个人: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组织5位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仁寿县大数据中心
二、代理机构名称: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分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仁寿县大数据中心智慧文旅一期(包二)
四、采购预算: *******元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三)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七、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人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仁寿县大数据中心
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办文林路1号380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8*****825
采购代理机构:仁寿县大数据中心智慧文旅一期(包二)
地 址:仁寿县仁寿大道与银杏路交叉路口北150米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29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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