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铁公园二期、雄安郊野公园东部园区改造提升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铁公园二期、雄安郊野公园东部园区改造提升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高铁公园二期、雄安郊野公园东部园区改造提升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已落实
1.3项目概况:
1.3.1项目名称:高铁公园二期、雄安郊野公园东部园区改造提升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
1.3.2工程地点:雄安新区。
1.3.3工程概况:高铁公园工程位于雄安新区昝岗组团雄安站枢纽片区,位于雄安高铁站沿线,被规划道路划分为三个地块,东至规划N5、N6路,南至规划E5路,西至规划N3、N4路,北至规划E1路,分为三个地块,项目占地共约20.9公顷,其中二期工程占地约8.1公顷,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土方工程、园路广场工程、景观建筑及景观构筑物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海绵工程、智慧工程等。
雄安郊野公园东部园区改造提升工程主要对雄安郊野公园东部园区道路交通、部分景观节点、配套服务设施、主广场等方面进行改造提升,主要涉及道路交通、市政配套、景观绿化、房屋建筑等专业。
1.4服务内容:项目范围内根据现行验收规范规定、法律法规、检验试验规范规定及新区相关质量检测规定的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回填土、路基压实度、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混凝土抗压抗渗、钢筋钢管、建筑材料等检测清单中所列的所有项目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所要求的其他检测服务等,并满足项目的竣工验收要求。
1.5服务期限:检测服务自合同生效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检测人在此期间应全面完成合同内检测服务的所有工作。
1.6质量标准:成果文件满足国家、地区、行业标准。
1.7本项目相关单位:
高铁公园二期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高铁公园二期监理单位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高铁公园二期勘察设计单位: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雄安郊野公园东部园区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具体单位以该项目招标结果为准;
雄安郊野公园东部园区改造提升工程监理单位为:具体单位以该项目招标结果为准;
雄安郊野公园东部园区改造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2.1.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活动公正性;
2.1.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1.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1.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全过程咨询人;
2.1.6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咨询机构;
2.1.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1.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比选咨询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1.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2.1.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2.1.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1.12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1.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15在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3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申请人。
2.1.17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过程咨询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1.18不符合《河北雄安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的。
2.1.19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2.1.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个条件:
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见证取样检测)。
②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CMA认证范围应涵盖项目所有检测内容)。
(2)业绩最低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个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质量检测合同业绩。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具备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4)信誉要求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申请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①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必须在新区范围内完成,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雄安新区范围内设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取得资质认定或母公司资质认定涵盖该场所,该场所检测设备、人员应满足独立承接见证取样检测的能力;
②检测机构跨地区开展非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新区内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检测人员、自有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数据上传等应当符合新区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跨省域开展检测业务的,应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要求进行备案。
③申请人近五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3.1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xabidding.cn)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3.2参与项目:申请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各自账号下载比选文件。
3.3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2月25日18时00分至2022年3月1日18时00分。
3.4申请人要求澄清截止时间2022年3月2日18:00。方式:在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xabidding.cn)澄清答疑环节线上提出。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4.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3月4日9时30分;
4.2递交方式:各申请人应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经加密的电子版申请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4.3特别说明: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申请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申请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文件加密与上传须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www.xabidding.cn/#/home,点击右侧“CA服务”进入证书申请页面在线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请各申请人尽快办理。
4.4开启方式:
远程开标,申请人需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参加开标、解密。
申请人登录中国雄安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即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申请人进入开标系统后需在线签到,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交易平台服务电话:***-********。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联 系 人:石经理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代理联系人:刘冬琦、薛建伟
联系方式:****-*******、186*****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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