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全县特困对象及困难老年人护理等级评估社会组织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全县特困对象及困难老年人护理等级评估社会组织的公告
为全面掌握特困对象及困难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情况,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浙江省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浙民养〔2020〕10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招募我县困难老年人护理等级评估工作社会组织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县现有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约108人以及今后新增的特困对象、困难老年人。
二、评估内容
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的进食、穿衣、个人卫生、如厕、行走移动等方面的生活活动能力和认知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标准区分能力完好、轻度受损、中度受损、重度受损四个等级,两者综合得出评估结论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
三、评估方式
集中评估:对七个乡镇敬老院内的特困、困难老年人集中评估。
上门评估:各乡镇每月不定量新增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居家困难老年人,由民政局每月汇总后上门评估。
每次评估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 名为专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或高级养老护理员。评估机构不得对已入住本机构的老年人进行评估。评估时应填写系列表格,一人一档。评估对象的监护人应当在现场。对于新增对象的评估,要求在特困、困难纳入的当月或次月内评估完成。
四、评估机构要求
评估机构应为依法设立,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或从事医疗、护理、养老等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且有评估力量的专业机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评估机构中评估人员不少于 6人,专职评估人员不少于 3 人,应具有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医学、护理学学历背景。其中 1 名以上为专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 或高级养老护理员;兼职人员应有服务合同。
五、付费标准、方式及服务期限
本岛内及秀山敬老院内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入住困难对象80元/人,长涂及衢山100元/人;本岛内及秀山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居家困难老年人100元/人,长涂及衢山120元/人。服务期限1年,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继续服务。民政局预付敬老院集中评估费用,后续费用根据实际评估人数多少,选择每季度、半年或一年一结。
六、其他要求
请有意愿的机构,准备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评估人员资质证明等,于公告后将相应材料送至岱山县民政局(高亭镇鱼山大道689号215室),联系人:鲁世颖(电话159*****552)截止时间:2022年3月11日。
附件:1.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诚信声明
2.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试行)
3.老年人认知能力评定量表(试行)
4.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报告(试行)
5.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照护告知书
6.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结论汇总表
岱山县民政局
2022年3月7日
为全面掌握特困对象及困难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情况,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浙江省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浙民养〔2020〕10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招募我县困难老年人护理等级评估工作社会组织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全县现有集中供养的特困对象约108人以及今后新增的特困对象、困难老年人。
二、评估内容
评估机构对评估对象的进食、穿衣、个人卫生、如厕、行走移动等方面的生活活动能力和认知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标准区分能力完好、轻度受损、中度受损、重度受损四个等级,两者综合得出评估结论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
三、评估方式
集中评估:对七个乡镇敬老院内的特困、困难老年人集中评估。
上门评估:各乡镇每月不定量新增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居家困难老年人,由民政局每月汇总后上门评估。
每次评估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1 名为专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或高级养老护理员。评估机构不得对已入住本机构的老年人进行评估。评估时应填写系列表格,一人一档。评估对象的监护人应当在现场。对于新增对象的评估,要求在特困、困难纳入的当月或次月内评估完成。
四、评估机构要求
评估机构应为依法设立,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或从事医疗、护理、养老等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且有评估力量的专业机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评估机构中评估人员不少于 6人,专职评估人员不少于 3 人,应具有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医学、护理学学历背景。其中 1 名以上为专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 或高级养老护理员;兼职人员应有服务合同。
五、付费标准、方式及服务期限
本岛内及秀山敬老院内集中供养特困对象、入住困难对象80元/人,长涂及衢山100元/人;本岛内及秀山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居家困难老年人100元/人,长涂及衢山120元/人。服务期限1年,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决定是否继续服务。民政局预付敬老院集中评估费用,后续费用根据实际评估人数多少,选择每季度、半年或一年一结。
六、其他要求
请有意愿的机构,准备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评估人员资质证明等,于公告后将相应材料送至岱山县民政局(高亭镇鱼山大道689号215室),联系人:鲁世颖(电话159*****552)截止时间:2022年3月11日。
附件:1.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诚信声明
2.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试行)
3.老年人认知能力评定量表(试行)
4.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报告(试行)
5.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照护告知书
6.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结论汇总表
岱山县民政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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