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正新路8号项目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东区正新路8号项目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大东区正新路8号项目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3-07 至 2022-03-07
撰写单位: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大东区正新路8号项目拆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东区正新路8号项目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3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04-00041
项目名称:大东区正新路8号项目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19,165.00
最高限价(元):1,019,165.00
采购需求:

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局,工程地址位于沈阳市大东区正新路8号。工程内容包括:房屋整体拆除、彩钢板房整体拆除、围墙整体拆除等。建筑面积16148.69m2。具体拆除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2年03月07日 11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皇城街道正阳街顺垣巷30号一楼)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3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皇城街道正阳街顺垣巷30号一楼中会议室(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前期设计、咨询服务、监理等相关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所有投标单位需自行携带设备在开标现场进行文件解密、最终报价活动,文件解密、最终报价每次时间为(30分钟内),如遇到系统故障则时间顺延。
4、投标单位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单位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单位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与开标会议人员如“通信大数据行程卡”14天内行程有除沈阳市以外地区的来沈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 大东路16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重庆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208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号: ****************5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工
电话: 186*****29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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