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制氧站1#阿特拉斯离心式空压机大修保养服务公开比选
大渡口制氧站1#阿特拉斯离心式空压机大修保养服务公开比选
大渡口制氧站1#阿特拉斯离心式空压机大修保养服务公开比选
1. 比选条件
本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制氧站1#阿特拉斯离心式空压机大修保养服务”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渡口制氧站1#阿特拉斯离心式空压机大修保养服务比选
2.2 比选范围:制氧站1#阿特拉斯离心式空压机大修保养1台
2.2.1、阿特拉斯1#离心式空压机大修保养设备型号:
2.2.2、大修保养内容:
2.2.2.1、1#空压机D级保养:1#空压机已累计运行约37000小时,需要进行D级维保(具体项目详见阿特拉斯空压机标准工时维保清单),特别是要彻底拆卸检修和维保主油泵(更换相关备件,备件由招标人提供),解决1#空压机无法较大程度升高油压的问题。
阿特拉斯空压机标准工时维保清单:
Revision D ( 48000h ) (D级保养-修复或更新) |
Oil level(油位检查) |
operation data / Log Sheet(操作数据记录) |
Drain traps(疏水器、倒空阀检查) |
Oil, water and gas leakages(油、水、气的泄漏情况及处理) |
Abnormal noise, loose connections, loose bolts, etc(异常声响,各部件松动情况检查) |
Accumulated dirt(清理机身污垢) |
Safety Valves(安全阀检查) |
Oil Analysis(油样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
Operation Data Analysis(操作数据趋势分析) |
Instrument lines and filter(仪表气管线和过滤器检查) |
Oil Filter Element(油过滤器检查更换) |
Inlet Filter Elements(入口过滤器检查) |
Oil Demister Filter Element(油雾风机过滤芯检查) |
Seal Gas Filter Element (密封气滤芯检查) |
Control System(控制系统检查) |
Discharge Check Valve(出口止回阀检查) |
Anti Surge Valve(防喘振阀检查) |
Inlet Guide Vane(入口导叶检查) |
Shroud(扩压器检查) |
Impeller(叶轮检查) |
Impeller cleaning(叶轮清洗) |
Impeller Connection(叶轮连接件检查) |
casing(蜗壳检查) |
Shaft Seal(轴封检查) |
Pinion Shaft(小齿轮轴检查) |
Bull Gear Teeth(大齿轮齿检查) |
Gears(齿轮副啮合间隙检查) |
Bearings clearance(轴承间隙检查) |
Bearings(轴承检查) |
Drive Shaft Seal(驱动端轴封检查) |
Vibration probe(振动探头检查) |
Main Driver Coupling(联轴器检查) |
Hear Exchanger ( Air/Oil )(热交换器检查、中间冷却器抽芯清洗) |
Main Oil Pump(主油泵检查) |
Auxiliary Oil Pump(辅助油泵检查) |
Oil Pressure Control Valve(油压调节阀检查) |
Main Driver(驱动设备检查) |
Base Frame / Foundation(机架、基础检查) |
Coupling Alignment(对中数据校验,提供调整数据记录资料) |
Mechanical Test Run (机械运转测试,并记录运行数据) |
Oil (检查、更换) |
Shaft Seals(轴封修复或更新) |
Bearings(轴承修复或更新) |
Impeller Assembly(叶轮组件修复或更新) |
rotor balancing(返厂转子动平衡检查) |
Shroud(扩压器修复) |
Main Oil Pump(主油泵修复或更新) |
Auxiliary Oil Pump(辅助油泵修复或更新) |
Vibration Probe, Extension Cable, Cable Glands(振动探头、延长电缆等检查、更换) |
2.2.2.2、1#和2#空压机双油冷冷却器(备件由招标人提供)技术指导招标人进行改造安装:解决单油冷冷系统一旦出现内漏必须停车的问题,双油冷冷可切换使用及检修,不需要停车,确保设备长周期稳定运行。
2.2.2.3、1#和2#空压机PLC维保:进行检测、维护、系统更新,解决PLC软故障,以及汉化两台空压机PLC系统,便于日常操作,降低误操作机率。
2.2.2.4、解决1#空压机3级排气压力和油压信号丢失问题。
2.2.2.5、完成1#空压机电机大修(电机大修工作由招标人负责)后与齿轮箱连接对中校正工作。
2.2.2.6、检修完毕整机调试开车成功后15日内提供详细的检修服务报告、动平衡检测报告以及其他调整数据资料。
2.3、投标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招标人公司相关疫情防控防疫规定要求做好检修人员的防疫工作,承担检修人员必备的防疫物资,并积极主动配合招标人公司相关防疫工作。
2.4、项目检修工期:10天,具体检修实施时间以招标人书面或电话提前5天通知。
2.5、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2.6、该比选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该项目设置最高限价40万元(含税价,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项目全部施工人工费用(所有检修备件和材料由招标人提供)、工器具(离心机拆卸专用工具和检修吊装行车由招标人提供)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平衡检测及往返运输费用、防疫相关费用、管理费、食宿费、交通费、保险费、6%增值税费等一切费用。
2.7、付款时间和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的30%,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60日内支付合同的70%,支付方式为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或电汇。
3. 比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含有机电维修业务,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2)投标人从2018年1月1日至招标截止日具有阿特斯拉离心式空压机(产气量不低于25000m3/h)大修维保同等案例三个及以上业绩,需提供能证明同类型同品牌离心式空压机大修的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检维修设备及工器具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同时需要提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起重机械指挥Q1、桥门式起重机司机(行车)Q2和高处作业证)的检修施工人员,并提供操作证复印件和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为招标人关键生产装置,参与投标方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检修事项与投标人交流沟通(需提供现场交流会议记录或其他能够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检修技术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4)没有被责令停业,或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投标资格(需要提供国家相关网站查询的相关记录并加盖公章);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安全审查
1)比选人应具备符合工程要求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配备有会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沟通和完成安全资料填写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工程需要的机械、电气、仪表等专业的安全管理经验。
2)承包商须服从甲方一切生产及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并接受合同模板附件中安全环保协议全部内容(见附件)。
附件:
安全环保协议书
(基建、安装、维保单位2022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基于已签订的工程承揽合同文件,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在承揽的工程项目施工时的安全、环保、消防职责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职责与权限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环保工作要求,对乙方人员进场前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将公司HSE方针、重大安危因素和环境因素及相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应急处理程序等告知乙方,考核合格后发放《入场施工安全合格证》。
2、甲方根据施工合同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监督做好甲方人员及甲方委派的第三方人员进出施工现场的安全。
3、甲方将根据有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对乙方施工现场或进入甲方生产、施工区域的人员、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安全环保隐患、安全控制措施不力、违章作业以及安全事故发生时,甲方有权勒令其停工整改、扣除违约金、责令更换人员、设备等措施保障安全施工。
4、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第二条、乙方职责与权限
1.乙方须将甲方的HSE方针、重大安危和环境因素及相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传达给乙方员工,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制订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监督乙方员工严格按管理要求进行施工等现场作业。
2.对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3.施工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负责对所使用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进行审查,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并承担责任。
5.施工单位入场流程: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办理资质审核手续,通过资质审核的单位方可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进场前设备工程部组织与施工单位应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施工队伍入场前,各专业负责人应收集入场人员名单及组织机构文件、人员资质证书等交安全员备案,并向安全环保部申请参加一级培训,确定好培训时间后,通知施工单位带上照片参加安环部组织的一级培训和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交照片办理入场施工安全合格证,根据《承包商环境安全管理程序》对危险性较低的参观、技术服务人员和施工时间较短的专业技术人员适用简单入场培训流程。
6.负责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及其经费计划,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及措施实施前,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凡涉及较大规模的钢结构制作安装和拆除、模板、基坑、脚手架、玻璃幕墙、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爆破、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应编写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应组织进行专家论证,方案通过后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7.按劳动法、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施工合同等规定,在工程施工中保证足够的安全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投入,为本单位驻施工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或杜绝职业病的危害。
8.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制度。
9.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立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电焊、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10.外来承包商员工进入厂区,必须服从管理,应遵守《厂区道路安全管理规定》,按照规定道路标识行走,不得强行穿越叉车、吊车作业禁止通行区。施工作业场所应遵守公司禁烟管理规定,禁烟区内不得吸烟。
11.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乱动生产作业设施、设备,违规乱动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发现有异常时可报告相关人员处理。
12.各施工单位应按业主方核定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型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如要改变总图动布置的需经建设方同意方可实施。
13.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办公、生活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职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现场临设塔建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
14.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现场周边设定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弃物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施工现场废水排放应按甲方要求处置,工程废弃物应按照甲方现场代表指定的区域分成可回收的铁制品、纸制品、木制品,不可回收的垃圾、危险废弃物分类堆放,按照原材料供应方式和国家相关规定划清责任进行处置。
15.施工作业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作业,作业前应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做好,作业完成后应检查是否存在未消除的安全隐患。脚手架要搭设牢固,跳板、栏杆要绑牢。脚手架的拆除应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应从上往下拆除,不得高空抛掷脚手架管件。
16.临边、洞口安全防护必须健全、固定牢靠,施工现场的井、坑、沟、池均要有盖板或围栏,爬梯、平台、吊装孔均须设有栏杆。因施工需要打开的楼板、地沟及窨井等的盖板,以及新挖的沟、坑、井、洞都应做好明显标志,白天用警示绳或栏杆围起来,夜间要设红色信号灯,施工完毕要及时回填好或盖好。
17.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工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观人员等均必须戴好安全帽,根据现场安危因素情况,应适当增加必要的劳保穿戴,如劳保鞋、隔音罩、防尘口罩、护眼面罩等。
18.交叉作业应办理书面告知手续,后进场单位应告知先进场单位,存在外部影响的施工作业单位应告知被影响的单位,上下交叉作业应相互配合,作好信号联络。
19.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设备检修作业、有中毒或窒息的危险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电气作业等危险作业均按CPIC发布的《危险作业管理程序》(Q/CPIC A00.40)管理。
第三条 违章处理
1、违反甲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协议书》的,根据条款规定酌情给予暂停施工整改、更换管理人员以及进行经济处罚。甲方将处罚通报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乙方指定邮箱中,发送之时开始计算有效反馈时限。因受到处罚影响工期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延长。
2、乙方单位和个人不服从各级安全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态度恶劣,一律加重处罚。
第四条 事故处理
1.各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有预见性地做好应急准备,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经常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如实按流程报告甲方,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逐级上报,事故发生现场负责人应在30分钟内报至设备工程部领导和安全环保部,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2.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当班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或其它指派人员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组织力量,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接到事故报告的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处理及开展调查工作。在不影响抢救受伤人员和不造成事故扩大的前提下,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和拍照取证工作。
3.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到达现场或将受伤员工护送到医务室,视情况联系附近车辆护送到工伤定点医院治疗或拔打120急救电话。情况紧急时,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待伤情平稳后再转到定点医院治疗。
4.事故调查应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跟踪落实、组织学习事故案例,事故调查组成员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进行数据采集,索取有关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
5.事故调查处理及审批权限:
1)微伤事故由事故所在单位负责调查与处理,但处理结果应报送设备工程部。
2)一人以上轻微伤3人以下重伤事故由甲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3)重伤3人以上事故由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授权调查处理,政府部门授权调查处理的事故,由甲方安全环保分管领导审批。
4)死亡事故由政府部门调查处理,根据政府部门调查报告,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调查权限,应立即组织人员勘查事故现场并拍照或录像取证,收集相关资料。轻伤以上事故,应在3个工作日内成立3人以上的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根据需要确定,应与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成员包含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工会代表(重伤以上)等人员。
7.结案期限:轻微工伤事故应当在15天之内结案;其它工伤事故应当在3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90天。
8.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因违反各项制度及规定,造成事故及自身损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 附则
1、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签订后立即生效,之前已签订的《安全环保协议》作废。有效期至工程施工结算完成时止。
2、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补充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根据双方所签合同之争议条款解决。
3、处罚规定见附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身份证号: )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处理与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书的签署、递交、说明、修改事宜,遵从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书规定的有关义务和处理方式,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件:
施工单位考核标准
违规事项 | 扣罚金额 | |
说明:扣罚和奖励金额为事件每发生1次或1人.次的金额,金额单位:元,币种为人民币。 | ||
一、制度及管理性违章 | ||
1 | 施工期间,同承发包项目相关的企业、人员资质发生变更应报批的隐瞒不报,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私自分包,聘用的分包商无有效资质。 | 3000~5000 |
2 | 未获开工令私自开工,不执行建设(监理)单位发出的停工指令 | 3000~5000 |
3 | 安全制度不健全,缺乏符合本企业需要的《安全环保责任制》《隐患排查整改》《应急管理》《危险作业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 | 1000~5000 |
4 | 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不符合国家规定、公司制度要求。 | 1000~3000 |
5 | 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 1000~3000 |
6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编制但未编制、未经审批完成就施工。 | 1000~3000 |
7 | 未履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就施工。 | 1000~3000 |
8 | 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隐患纠正措施不力,隐患排查、整改记录缺失。 | 1000~3000 |
9 | 施工作业无安全操作规程;违反成品保护管理程序。 | 1000~3000 |
10 | 车辆、设备入场前,大型登高、吊装设备、脚手架架设后应进行备案、报批、验收的,未经同意就使用。 | 1000~3000 |
11 | 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 3000~10000 |
二、个人违章 | ||
12 | 进场前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借用、冒用他人入场许可证的。 | 500 |
13 | 安全帽、护目镜、劳保鞋、工作服、反光背心等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 | 200~500 |
14 | 班前或班中饮酒后,仍然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 1000 |
15 | 超过2米有可能跌落的场所施工作业未系或未按规范系安全带。 | 1000 |
16 | 在施工区内禁止吸烟处吸烟(非一级禁烟区)。 | 100~500 |
三、现场及施工作业违章 | ||
17 | 施工平面布置图不符合规定,现场状况与图不相符;施工现场搭设临时建筑,未经业主方同意后就实施。 班组工具房的布设未经过业主方统一规划或认可,布置不整齐,施工常用工器具应规划区域、堆放整齐、标识清楚,不影响外观形象,未做到上述措施的。 | 1000~3000 |
18 | 施工场所的井、坑、孔、洞、地沟、临边等,未及时设置有效的临时防护设施及安全警告标志,未经许可,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 1000~3000 |
19 | 不严格执行工作票、证制度,监护人玩忽职守、无票作业。 | 1000~3000 |
20 | 现场临时用电、吊装、受限空间、动火、盲板抽堵、高空作业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设施带病作业、措施不健全,违章作业。 | 1000~5000 |
21 | 登高作业工具、设备、脚手架、跳板、安全网、栏杆等等安全设施、附件不健全,带病作业。 | 1000~3000 |
22 | 入场工、器具安全附件不健全,使用淘汰落后的设备、设施,设备设施配置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 1000~3000 |
23 | 工人操作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物料、废旧物料、危险废弃物未分类处置,未按要求在指定区域按指定方式处理。 | 1000~3000 |
24 | 堵塞消防通道、易燃、易爆品、易腐蚀品未按规范存放和使用,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未按消防规范作业。 | 1000~3000 |
25 | 未履行成品保护制度,对设施、路面保护不力,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 | 1000~3000 |
四、厂区规范管理 |
26 | 入场车辆未按规定入场、行驶、停放的,行人在限定区域以外行走的。 | 200~500 |
27 | 打架斗殴、威胁甲方管理人员的。 | 3000~5000 |
28 | 违反业主方生产场所相关禁行、安全规定的。 | 1000~3000 |
29 | 违反业主方制定的门岗、治安、保卫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 500~3000 |
30 | 私自操作甲方生产设施、设备,故意损坏设施设备。 | 1000~3000 |
31 | 进入易燃易爆区域抽烟、未经许可私自携带火种、违规动火。 | 3000~10000 |
32 | 未经批准解除安全联锁。 | 3000~10000 |
五、环保管理 | ||
33 | 污水、废气、噪音、粉尘等未按要求排放或排放超过标准的,控制措施不力的。 | 1000~3000 |
34 | 油漆、清洗剂等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进行存储、废弃处理。 | 1000~3000 |
六、事故管理 | ||
35 | 发生事故后故意瞒报,影响救援的; | 3000~2万 |
36 | 发生事故后,不在规定时间向发包方报告的; | 3000~5000 |
37 | 发生事故后,故意不按真实情况报告的; | 3000~5000 |
38 | 事故发生后,应由施工方组织调查而不组织调查的; | 3000~5000 |
39 | 事故发生后,不按照"四不放过"进行调查处理的; | 3000~5000 |
40 | 发包方组织事故调查时,承包方故意不配合调查的; | 3000~5000 |
41 | 轻微伤以上事故;或造成 1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或造成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其它事故。 | 3000~1万 |
42 | 轻伤二级事故;或造成 1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或造成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其它事故。 | 5000~2万 |
43 | 轻伤一级事故;或造成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或造成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其它事故。 | 1万~3万 |
44 | 重伤二级事故;或造成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或造成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其它事故。 | 2万~5万 |
45 | 重伤一级事故;或造成 10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或造成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其它事故。 | 5万~10万 |
46 | 工亡事故 | 5万~20万元 |
47 |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 1000~3000 |
48 | 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 3000~6000 |
49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 6000~2万 |
50 | 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 5万~20万元 |
说明:事故级别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CPIC《事故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判定。事故给建设单位或第三方人员、财产造成损失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另计赔偿额。 |
4. 比选规则
4.1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力和对比选文件维保服务要求的理解,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5. 比选评分标准和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比,包括投标报价、评分大纲、履约能力、单位实力业绩及信誉等一起纳入综合评分范围。
序号 | 名称 | 评分依据 | 分值 |
1 | 投标报价 (70分) | 以符合比选文件要求,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比选基准价。等于和低于平均报价的得满分,高1%扣1分 | 70 |
2 | 检修单位资质及履约能力情况(14分) | 在满足资质审查要求中阿特斯拉离心式空压机(产气量不低于25000m3/h)的大修维保同等案例三个及以上业绩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2分,最高10分。 | 10 |
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履约能力情况,根据履约承诺具体内容按0-4分进行赋分。 | 4 | ||
3 | 质保期(6分) |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6个月,每增加1个月的质保期加1分,最多加6分。 | 6 |
4 | 安全文明施工和检修工期 (10分) | 投标人有详细的检修施工计划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方案,视其响应文件的合理性及完备性按0-4分赋分。 | 4 |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检修工期内,若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提前完工的,每提前一天得2分,最多得6分。 | 6 |
6. 比选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2 年 03月07日至 2022 年03月 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报名参加比选(节假日不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3 月13日17时 00分;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大渡口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311(办公楼三楼)室。
7.2比选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本部。
7.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单位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picfiber.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比 选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 公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B区
联 系人:朱老师
联 系电 话:***-********173*****878
技术负责人及勘查现场和交流联系人:雷老师 13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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