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城南商务大厦A幢二层(部分)及十三层、十四层商业用房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鄞州城南商务大厦A幢二层(部分)及十三层、十四层商业用房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新林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鄞州城南商务大厦A幢二层(部分)及十三层、十四层商业用房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范围

1、项目情况:本项目位于鄞州城南商务大厦A幢,招租总面积为4181平方米,其中二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975平方米,十三层、十四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各为1603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2、年租金最低限价:*******元/年(不含租金税费);

3、租期:5年(无免租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租活动;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2022年03月07日至2022年0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可直接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yinzhou.nbggzy.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22年03月14日16:00前将报名资料现场送达或发送邮件(********1@qq.com)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叶先生159*****201)确认报名完成,未完成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能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叶先生159*****201)”办理投标报名事项。

报名资料:投标报名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凭证等资料加盖公章。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单位名称: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宁波海曙支行

账号:****************16

注: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03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详见电子显示屏)。迟到的投标文件或未缴纳标书费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2年03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详见电子显示屏)进行。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3、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银行)

银行账号:****************687 咨询电话:****-********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03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5、特别提示:(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YZ-NCCQ(2022)-005”,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4)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未能按时到账后果自负。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新林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59*****201邮箱:********1@qq.com

八、疫情期间特别说明:

1、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拟在2022年03月30日16时00分(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拟在2022年03月30日16时00分之后~2022年03月31日13时30分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收件人:叶先生联系方式:159*****201;投标人必须电话联系收件人(叶先生)以确认收到为准,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行程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避免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登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自觉加入本项目的开标微信群,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疫情期间提醒事项

(1)投标人员应自觉配合工作人员主动做好亮码、体温测量、防疫信息登记等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责任。

(2)投标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单位通过电子邮箱(********1@qq.com)进行收发。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函》格式内容填写。

(4)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涉及到的防疫措施自动作废,按正常公开开标进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租 用房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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