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德苑安置小区正式用电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馨德苑安置小区正式用电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人名称:盐城市城开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馨德苑安置小区正式用电设计服务项目

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

4.1项目建设地点:盐都区潘黄街道开创路东、鹿鸣路南

4.2招标内容:馨德苑安置小区正式用电设计服务等咨询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前期资料收集、申请供电部门办理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审查报审、办理施工图审查直至审查合格、后期施工中图纸更改和现场跟踪服务、技术交底、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全过程所有服务(包含电力图纸上报主管部门报审、因主管部门对方案调整所引起的设计方案变更修改等重新设计二次报审服务、审核直至通过等过程中手续的办理),以及配合工程总承包等其他所有相关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并做好现场跟踪服务、配合解决相关问题。

4.3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编制工作并送审,通过供电公司审查。

4.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并保证设计成果通过供电公司施工图审查并盖章认可,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的各专业工程造价指标须科学、合理,严禁超标设计造成不必要浪费,并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4.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00%自筹,已落实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5.2 信誉要求

5.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2.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六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5.2.4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5.2.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2.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2.7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5.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5.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5.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5.9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9.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5.10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10.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10.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10.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10.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10.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10.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10.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7、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2年3月07日08:30时。

8、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09时。

9、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公共资源交易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0、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咨询、投诉电话:0515-********

注: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其他低风险地区投标人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开标现场。请投标人注意投标截止时间,规范佩戴口罩,提早准备好疫情防控登记的各项证明。如有疫情防控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招 标 人:盐城市城开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与开创路交汇处(永宁汽车城南侧)9F-10F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182*****1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宝才居委会宝华花园1号楼三楼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88*****65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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