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房山]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项目(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点点超市(张庄店)巷内小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3-18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116-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91098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1.91098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项目内容要求,为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监理及项目管理服务,即对项目进行质量、成本、进度、系统安全、相关知识产权的全面控制和监督,负责相关的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协调,以期达到工程质量优良、造价合理、工期适当的总目标。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开始入场实施直至项目终验完成,并配合项目结算评审等全过程监理项目管理服务。对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项目的智慧平安小区智能前端智能安防设备建设、智慧平安小区网络传输建设、智慧平安小区区级平台建设、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雪亮工程数据处理及存储等系统扩容等在内的所有项目工作提供监理服务。本期项目建设包含房山区内的152个小区。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通过最终验收之日止(包含项目各阶段财政评审提供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预计为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按照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3-08至2022-03-14,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点点超市(张庄店)巷内小院

方式:

(1)现场办理磋商文件领取登记。

(2)凡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资料经采购代理机构查验合格后,方可查阅、购买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需要签字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3-18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点点超市(张庄店)巷内小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2-03-18 13: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点点超市(张庄店)巷内小院)。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批复文号:房财采购核[2022]039-2号、意向公开时间:2021年3月2日)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接收形式:电汇、支票、汇票、转账支票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供应商认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提起投诉。质疑及投诉流程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供应商质疑提交联系方式:

1)质疑接收单位: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质疑接收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巷内小院

3)质疑接收联系方式:173*****846152*****490

供应商投诉提交联系方式:

1) 投诉接收单位: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 联系方式:***-********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介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6号        

联系方式:姚瑞雪,********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甲6号点点超市(张庄店)巷内小院            

联系方式:杜娟,173*****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娟

电 话:  173*****84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平安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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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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