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新阳西公共服务中心(勘察)招标公告
海沧新阳西公共服务中心(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高诚信勘招字(2014)第(006)号
1.招标条件
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高诚信勘招字(2014)第(006)号(招标编号)的海沧新阳西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勘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阳西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厦海发投函[2014]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海沧新阳西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勘察);
2.2.建设地点:海沧新阳片区 ;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9340.775平方米,建筑面积16572.21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1300㎡,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5272.21㎡。
2.4.投资总额:人民币7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待定;
2.7.勘察周期: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其中持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勘察单位需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应本招标项目专业资质等级所要求的业务成果);(2)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资信与实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3)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并提供合作协议待查);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但丙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暂可以不实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制度;
3.3.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4.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31日至2014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_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附楼三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或厦门市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13A(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在2014年8月6日后至截标前仍可到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13A)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勘察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简易评估法或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汇入到指定账户且到账,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14年8 月_22 _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政府办公大楼附楼三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丙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可以中级技术职称证书代替)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乙级(甲级、乙级或丙级),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金额为 /元,其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海沧区兴港路京口里京口小区35#231梯,邮编:361026;
电话:****-*******;传真: /;
联系人:沈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禾路862号金山大厦13A,邮编:361004;
电话:****-*******;传真:****-*******;
联系人:高帅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海沧支行;
帐户名称: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政府办公大楼附楼三楼;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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