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建设商务楼工程: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长兴建设商务楼工程:电梯设备招标公告


长兴建设商务楼(含125工程)工程电梯设备供应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建设商务楼工程经长兴县发改委备案【2012】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的电梯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兴建设商务楼(含125工程)工程电梯设备供应及相关服务
2.2 建设地点:长兴县经三路与中央大道交叉口
2.3 建设规模:长兴建设商务楼工程用地面积约12823m2,总建筑面积约49000m2,2幢高层单体(11层和24层)及相连裙房(3层),地下一层(设有人防)。
2.4招标范围:长兴建设商务楼工程电梯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招标,包括客梯5部,其中3台额定载重均为1350kg,为25层/25站,运行速度为2.5m/s的小机房电梯;2台核定载重不小于1350kg,为10层/10站,运行速度为1.6 m/s无机房电梯;消防电梯2部,其中1台核定载重1350kg,为25层/25站,运行速度为2.5m/s的小机房客梯,1台核定载重不小于1150kg,为12层/12站,运行速度为1.75m/s的小机房客梯以及相应的配件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以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计划交货期:消防电梯为120日历天;客梯为180日历天(按装修进度需能满足分批发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销售商,需同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证书(乘客电梯A级证书,型式为曳引式客梯)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证书或建设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仅限于电梯制造商或销售商与具有电梯安装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电梯制造商或销售商为牵头人。投标人若为销售商,须提供所投品牌的电梯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同一品牌制造商或者销售商只能以一家投标人的名义投标。
3.4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电梯投标品牌的制造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或≥3000万美元,销售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
3.5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电梯设备)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提供审计报告)。
3.6自2011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品牌电梯具有在浙江省公共建筑中速度在2.5m/s及以上的投标品牌乘客电梯业绩情况(其单项合同金额要求在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证明材料的有效形式: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如不能反应项目的规模和特征等内容的,应提供其他有效的旁证资料)。
3.7联合体牵头人为唯一授权代理商的,代理该品牌有1年(2013年8月1日前)及以上经验(证明材料的有效形式:制造企业唯一授权书和代理合作协议)。
3.8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1拟派现场安装的负责人,须持有质检机构颁发的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12电梯品牌要求: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生产、组装的电梯品牌或更高档次。
3.1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会员,请于2014年7月30 日起至2014年8月5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4.2 本次招标同时受理非会员报名。非会员集中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31 日至2014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7:00时,报名地点在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892号302室。
4.4非会员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2014年7月30 日起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非会员请于2014年7月31日起至2014年8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892号302室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图纸及相关资料。
5.2招标文件下载每套售价300元,现场领取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工程投标文件接收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兴建设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
地 址:长兴县明珠北路9号明珠商务大厦14层 地 址: 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892号302室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 系 人: 杭 工 联 系 人: 盛 工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2014 年 7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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