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盘州市人民法院评估公告2022年第14号
六盘水市盘州市人民法院评估公告2022年第14号
六盘水市盘州市人民法院评估公告2022年第14号 |
2022年03月07日 16:52 |
六盘水市盘州市人民法院评估公告2022年第14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与贵州坤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尚融泰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周海波、何金芬、李永国、刘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拟对以下标的进行评估:对贵州坤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盘州市红果镇干沟桥320国道金泽芳庭1幢2层2-01号(建筑面积360.28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黔(2016)盘州市不动产权第*******号),1幢2层2-04号(建筑面积424.30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黔(2016)盘州市不动产权第*******号)的房屋二套进行价值评估。产权、他项权利,以及标的物瑕疵等详情请与六盘水市盘州市人民法院联系了解。凡进入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库(房地产分库)及持有相关评估资质的贵州省内评估机构,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摇号选择评估机构。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3日。摇号时间:2022年3月14日08:30-17:30。双方当事人及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16日前与六盘水市盘州市人民法院外委办联系。摇号结束后摇号结果自动上传。评估过程中需要出现场的,勘查、勘测、安全等均由摇号选中的中介机构自行负责。外委办联系电话:********077,监督电话:********011。 1、中标的评估中介机构需在摇号中标后两天内与本院外委办联系,如未联系将视为主动放弃本次评估。 2、此案件的评估费用,中标的评估中介机构结合收费标准与当事人协商处理。 3、中标的评估中介机构需要有评估上述标的物的相关资质,如无相关资质而取得该案评估资格的机构,需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4、中标的评估中介机构必须有2名评估师持证现场勘查并作报告,同时接受法官现场审验,确保程序合法。不能做到2名评估师现场勘查的不得参与竞标;中标后的评估中介机构没有2名评估师现场勘查或弄虚作假,影响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将视为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并上报六盘水市中院和贵州省高院纳入黑名单处理。 5、本案的评估中介机构在向我院提交书面报告的同时,要随报告发送书面报告的电子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 |
标签: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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