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利用德促贷款设备采购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利用德促贷款设备采购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利用德促贷款设备采购绩效评价

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项目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现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利用德促贷款设备采购绩效评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南起三屯碑站,北至国际机场站,正线全长27.165km,全部为地下线,共设1座主用控制中心、1座备用控制中心、1座车辆基地、1座停车场、2座主变电站及全线21座车站,其中部分设备采购使用德促贷款资金,涉及供电设备、段场工艺设备、综合监控系统、AFC(自动售检票系统)、站台门系统、自动电扶梯系统等设备,具体情况详见《用户需求书》。

2.3.招标范围:

根据《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绩效评价操作指南》等办法、规定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对本项目的相关性、效率、效果,按中期评价和项目后评价两阶段进行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1)对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深入研究、比较和分析,了解项目情况,针对本项目编制评价任务书,包括评价目的、项目描述、评价范围、利益相关方、关键评价问题、证据收集与分析方法、预期成果、实施计划、评价小组组成及职责等内容;(2)对评价任务进行分解,编制项目基础信息表、绩效评价框架及评价体系、评价实施方案、面访和座谈会的问题清单、评价报告等;(3)对绩效评价的实施,主要包括证据收集整理、分析评级和结论建议三部分;(4)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召开由相关政府部门、项目办、项目实施和运行机构、行业专家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参加的座谈会;(5)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地乌鲁木齐地区进行实地调研,进一步听取相关部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观点,核实项目的有关事实和信息;(6)根据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编制详细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7)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对绩效评价报告进行专家评审,并根据意见修改调整评价报告;(8)评价资料归档,形成整套(纸质及电子文件(doc/docx、xlsx))评价体系资料并提交招标人。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周期:

暂定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之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服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实际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的服务,且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项目负责人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资金绩效管理或资金绩效评价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绩效评价报告或业主证明文件等能证明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关材料)。

3.4财务要求: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2 0308日至2022 03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19:00 时,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至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101006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29日10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主楼)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wlmq.gov.cn/ggzy/)《乌鲁木齐地铁官网》(http://www.urumqimtr.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报名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10楼1003室

联系人:段逸晗、徐万、李洁

电 话:****-*******186*****416

2022年03月07日

标签: 咨询服务 绩效评价 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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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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