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牛道口镇沟头村177.025亩土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宝坻区牛道口镇沟头村177.025亩土地经营权-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7 16: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发布区域 | 沟头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牛道口镇沟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牛道口镇沟头村177.025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9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所承包土地用于种植符合政策的农作物。2、不得随意修建任何设施,若确需修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实施。3、水源和电源问题由承包方须自行解决。4、严禁承包方挖坑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承包合同。5、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地内如发生人身事故等各项经济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6、由于承包方作业造成的土地损坏,由承包方承担责任。7、承包期内,土地因国家需要等被依法征收、征用时,承包方应无条件服从,造成的损失村委会不负责赔偿。若国家赔偿,土地补偿款归村委会,地上种植农作物补偿款归承包方。8、承包期内,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利益归承包方所有。9、中标后,如当年10月1日之前不交下一年承包费,视为放弃承包权,合同终止。一切损失承包方自行承担,村委会将有权另行发包。10、投标前自行确认土地现状。11、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方施工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和阻碍施工,如:节水工程,扬水站工程等,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2、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延长土地承包年限。1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证禁止农作物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14、承包到期时,承包方应恢复土地原状,及时向发包方交还承包的土地。15、合同期满,承包方应及时拆除通过审批后,临时使用的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 | ||
受让方条件 | 只限本村村民,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5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标签: 经营权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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