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12号馆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招标公告-【宁波市】

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12号馆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招标公告-【宁波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12号馆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020-330212-72-03-128974,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12号馆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材料检测,包括但不仅限于混凝土试块、砂浆、钢筋原材料及钢筋连接件检测、水泥、碎石、水、瓷砖、砌体材料、防水材料、止水带、膨胀剂、防水剂、防水涂料、盘扣脚手架、排气道、土工、粘合剂等,具体详见检测清单。

2.3招标控制价:Ⅰ标段*******元;Ⅱ标段*******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服务期限及委托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如招标人要求调整,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每次检测任务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同时具有下列资质和计量认证证书:

(1)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房建)资质);

(2)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

(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其他要求: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4 标段划分:2个,投标人需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08日9:00至2022年03月14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不分标段缴纳)。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5.3交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03月2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3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u3000

招标代理机构:\u3000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u3000

地\u3000\u3000址:\u3000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大厦A座934室\u3000

联 系 人:\u3000周、岳\u3000

电\u3000\u3000话:\u********-****0849

传\u3000\u3000真:05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见证取样检测 建筑材料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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